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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贺兰县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贺民发〔2023〕17号 发布日期 2023-03-2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民政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科室、中心:

现将《2023年贺兰县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贺兰县民政局             

2023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贺兰县民政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县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二十大关于民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坚决贯彻落实区、市、县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工作职责,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强担当、更高标杆、更实作风推动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1.强化新时代民政工作政治属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基层党组织学习“第一内容”,党员干部学习“第一任务”,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政治建设标准化、思想建设常态化、组织建设规范化、作风建设长效化、制度建设科学化),争创四星级党组织,擦亮“枝叶民政连民心”党建特色品牌。

2.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在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上入脑入心,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逐篇逐段、逐字逐句学,深入系统、融会贯通学,党组成员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同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对工作思路再完善、目标任务再聚焦、具体举措再细化,全力以赴保障和改善民生,用党员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落实指数”、发展的“上升指数”、群众的“幸福指数”。

3.加强意识形态和宣传教育工作。科学研判发展形势,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主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等工作,督导各科室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

4.压紧压实党建责任。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机关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扛起抓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5.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把机关党建同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完成本单位重点任务、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聚焦乡村振兴、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为打造“六个示范区”,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力以赴,攻坚克难,推动全局中心工作落实落地落到位。

6.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八条禁令”,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大力弘扬“严细深实勤俭廉+快”工作作风,全力推行“五个到群众中去”工作方法,全面实施“双学双提升”工程(学理论学政策、提升政治能力专业能力),整治“庸懒散浮拖”机关病,推动“五型”模范机关建设(政治型、服务型、实干型、文明型、廉洁型)。

7.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政治教育、党性教育、作风教育、警示教育,建立周二学习日制度,提高综合素质能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牢记党的宗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二、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能

8.持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城乡低保“增效+扩围”、高龄津贴“提标+扩围”,适度扩大保障范围,逐步推进城乡低保标准“两线合一”,落实低保减退政策,做到进退有序;对核对授权书未对应材料类型上传相关文书、填写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加大对各乡镇(场)、街道社会救助家庭经济核对工作检查督导力度,对提交的新申请核对、复核委托业务严格查验核对授权书。

9.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临时救助政策,做好部门间数据共享、比对工作,接续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及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加大“优亲厚友”等整治力度。

10.继续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力度,扎实开展未保工作联合督查、宣传月等活动,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指南》《儿童之家服务指南》《委托照护服务规范》文件,规范落实儿童主任管理办法、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案会商机制,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1.持续推动乡村振兴服务政策落实,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的信息共享,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数据对接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数据比对筛查,同时加大对已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员排查力度,动态掌握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提高救助保障的精准度。

12.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机构方式,持续推动“政府救助+慈善救助“、”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助跑计划”——社会救助能力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等项目落实见效,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精细、更有温度的服务。

三、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12.持续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23年建设常信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1480.8平方米,概算投资878.39万元(其中争取区级资金支持360万元),为常信乡新华村及辐射周边老年人提供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等综合性养老服务,填补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空白,有效推进养老产业发展。

13.持续提升养老服务品质。一是顺应老年群体多样化的日常需求,争取区市资金114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六助+N”服务、“喘息服务”、购买养老服务项目等,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力求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二是为满足老年群体日益提高的精神需求,争取区级资金支持22万元,继续实施“塞上乐龄大学”项目,在铁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立岗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江南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银光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开设4个点位,有效满足社区老年人对美好精神文化生活的向往。三是争取市级资金支持,实施老年人助餐点改造项目,充分发挥我县养老服务设施社会效益,提升服务水平,更好的满足辖区内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四是为我县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等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减轻遭受意外伤害的老年人家庭经济负担,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抵抗风险的能力。

14.持续推进老年宜居环境。为改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环境,提高老年人居家生活质量,争取自治区彩票公益金支持50万元,为预计100户左右困难家庭老年人进行适老化改造,改善生活困难老年人居家环境,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从而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

四、着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15.完成天鹅湖社区、如意湖社区分设。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完善社会服务职能,合理社区分布和配置社区资源,做好居民精准、精细化服务,在天鹅湖社区分设新增海亮社区、凤凰社区,在如意湖社区分设新增桃源社区。

16.完成网格精细划分,并对网格编号赋码。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根据社区治理实际需求,跟进优化全县城乡社区现有网格设置,兼顾城乡社区发展规划,整合城乡社区资源,综合设置“全科网格”并进行赋码,突出重点服务领域,确保形成3年城乡社区网格“定格”基础,保障网格服务经费、人员、资源,为“完整社区”、“未来社区”创建奠定基础。

完成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并投入使用。

17.打造一个实体化社会工作站。在全县社会工作服务站挂牌全覆盖的基础上,在富兴街街道辖区建设1个实体化社会工作站,探索第三方托管运营模式,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提供专业指导、外部督导及评估服务,保障各类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开展。

18.按照城镇居民每万人拥有18名社区工作者配备社区工作人员。指导乡镇(街道)按照“就近就便、职住兼顾”原则选聘社区党建、治理、服务工作全日制工作人员,满足  社区服务站日常工作需要。

19.完成星级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力争创建五星级和谐社区4个。在现有3个五星级和谐社区的基础上,积极向银川市申报,争取增创1个五星级和谐社区。

20.落地实施自治区社会工作项目1个及贺兰县“五社联动”社会工作项目4个。突出民政职能,服务重点人群,在富兴街街道利民社区、天鹅湖社区、太阳城社区、友爱社区落地“五社联动”项目,增强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慈善资源有效联动。

21.完成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动员组织考生报考。广泛宣传社会工作重要意义及对社会工作者各类激励政策,落实一线持证社会工作者奖补,组织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动员各类从业人员积极报名考试,力争全县持证社会工作者突破100人。

22.完成“六社联动”试点社区创建试点2个。结合“五社联动”社会工作项目及各类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开展,选取富兴街街道天鹅湖社区、太阳城社区为试点社区,发挥社工站优势,打造银川市“六社联动”社区试点。

五、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服务民生

23.实施党建引领提质增效。推动社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对接党建工作机构,探索实施党建监管“六同步”机制、社会组织负责人与党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狠抓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从严整治软弱涣散,开展“两个覆盖”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星级评定等工作,配合建立工青妇群团组织。

24.实施登记服务提质增效。严格按照民法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规定要求开展成立登记、名称变更、注销登记等。对涉及政治法律、意识形态、民族宗教、对外交流等领域的社会组织实行联审联管。推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前公示和“一告知两签署”等制度。支持“六新六特六优”产业高质量发展,引导慈善组织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25.实施执法监管提质增效。开展乱收费、非法组织、非营利性监管等专项整治行动,防范打击各类传销、欺诈活动,预防处置非法集资,做好反邪教宣传工作。加强“一讲两坛三会”等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僵尸型”社会组织的清理整治,通过注销登记、撤销登记、整改激活的方式推动“僵尸型”社会组织动态清零。对50%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26.实施培育发展提质增效。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深度应用法人库系统,推行线上年检。加强内部治理,探索用好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积极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社会慈善救助、志愿服务、社会协同管理等各类群众需要、行业需求的社会组织。加强公益创投项目管理,鼓励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27.加强志愿服务工作。对接县委宣传部,办好“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大数据应用,规范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强化志愿服务组织能力建设和常态化发展。

六、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28.深化殡葬领域改革。规范殡葬领域服务管理,履行民政部门监管职责,开展“活人墓”、“硬化大墓”等殡葬乱象整治行动,深化殡葬行业价格秩序治理工作。做好清明、中元等重大节日祭扫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加强殡葬新风尚宣传,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引导推广绿色文明祭祀,推动构建文明乡风。

29.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成效。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推动婚姻登记“全区通办”工作;进一步推进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充分利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探索开展婚前辅导及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服务;加强婚姻登记员培训,优化婚姻登记服务质量;抓住“2.14”、“5.20”、七夕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体手段,深入宣传民法典、婚姻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引导新人摒弃大操大办、铺张奢华的旧婚俗观念,增强婚姻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

30.加强区划地名规范化管理。完成贺兰县与金凤区、贺兰县与平罗县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加强界线界桩的日常巡护与管理,确保边界地区和谐稳定;完成贺兰县第二次地名普查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及验收工作;依法、稳慎、有序推进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巩固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成效。

六、统筹提升民政基础工作质效

31.强化民政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定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有效防范养老领域、殡葬行业等民政服务机构出现安全事故,努力营造和维护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安全环境,健全民政领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抓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风险防范工作,确保民政事业安全发展。

32.推动民政法治化规范建设。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制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力度,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协同监管、信用信息运用。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与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着力提升民政执法水平。

3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流程,着力化解民政重点领域突出信访问题,提高信访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做好殡葬领域专项治理、行政区划变更、社会组织登记注销、社会救助政策调整等重大事项领域维稳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高效、规范做好舆情、突发事件报告处置工作,确保民政系统安全稳定。

34.夯实民政基础工作。加强公文处理、保密管理、政务公开、网络安全、信访等工作,加强政府网信息报送力度;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全面推动民政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人员力量落实创城工作任务,规范干部职工文明行为;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发挥民政职能助力全民健康水平提升,严格落实无烟机关建设各项任务;扎实开展节约用水、垃圾分类、爱国卫生等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35.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准确把握“乙类乙管”新阶段疫情防控要求,围绕“保健康、防重症”,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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