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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 暨2019年工作计划

索引号 640122-115/2018-93609 文 号 贺民发〔2018〕225号 发布日期 2018-11-06
发布机构 贺兰县民政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关 键 词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贺兰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发挥民政工作在“惠民生、兜底线、救急难、促和谐”和精准扶贫的重要作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创新亮点工作

巧借社会力量解难题,创新机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引入第三方核查机构承担全县低保核查工作,对全县所有低保对象进行拉网式全面入户核查,既解决了人手不足的问题,又攻克了低保家庭核查难度大的难题。

抓整改,全力解决政策保遗留难题,全力清退失地农民政策保(1051户1761人),解决了长达9年的历年遗留问题。

抓项目争资金,截至目前完成争资金任务8072.38万元,固定资产投资6830万元。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力度

1、加强低保动态管理。认真做好低保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对申请人银行、工商、住房、社保、车辆等相关信息全面核查。

2、实施全面的社会救助制度。一是做好临时救助工作,全县临时救助1399人,发放救助金197.21万元。二是93名分散供养农村五保、37名城市三无人员每人每月发放供养金833元共计发放129.84万元;为180名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每月发放1250元供养金,共计发放270万元。三是87名事实无人抚养的孤儿每月发放531元孤儿养育津贴,共计发放55.44万元。四是为全县享受城乡低保的4931户6185人发放3198万元;为2981户3019位高龄老人发放城乡高龄津贴共计1386.3万元;为城乡75岁—79岁无固定收入的1428位高龄老人发放468.21万元。

(二)做好精准扶贫和社会救助有效衔接

一是结合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开展,加大政策落实督导力度,提升基层经办人员服务水平。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二是建立完善了农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分类施保机制,1、根据低保家庭和对象的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科学合理确定A类(重点保障对象)、(基本保障对象)、(一般保障对象)三大类别。2、按照各乡镇低保核查情况进行分类施保,确定农村低保各类低保救助人数,分类施保制度的实施,我县低保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按照区、市低保标准及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于2018年10月1日起对农村低保A类由500元提高至550元,B类由320元提高至355元,C类由240元提高至265元。高龄补贴由260元提高至320元;80岁以上高龄津贴人均增加30元,最低610元,最高860元。三是加大核查力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核查、县乡民政干部入户核查及民政云和银行信息比对核查相结合的核查方式进行。四是对临时性生活困难人员及时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给予办理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对重大疾病患者按规定经一站式结算后,仍然负担较重的,给予大病救助。五是制作宣传展板8块,在欣荣、广荣两村固定进行宣传,宣传彩页6000份,分发全县各精准扶贫村进行宣传。六是积极参与银川市及县相关部门组织的扶贫专项招工活动。七是局相关帮扶责任人入户进行政策宣传;八是积极与农户对接,引导他们参与到种、养殖产业项目中,走产业脱贫致富的路子。

(三)全力推进“三留守”工作,建设和谐乡村

加强爱护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保障其人身安全和各项权利推进工作。一是按照自治区的总体安排,先期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安排全县范围内开展排查,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认定,核定并上报留守儿童25人,留守老人25人,留守妇女15人。二是积极组织“三留守”督导员每季度都对“三留守”人员相关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及时掌握新情况,实施施行帮扶关爱。三是按民政厅要求,完成儿童之家阵地建设25个,全部完成儿童之家设施设备建设,共计投资75万元。四是强化宣传,利用村级已建“儿童之家”阵地和各农村宣传阵地,积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责任落实工作,确保“三留守”人员在日常生活、生产过程中,正当权益得到保障。五是开展困境儿童摸底调查,对全县16名困境儿童实施了身份认定,并按上级要求及时发放困境儿童生活津贴。

(四)以项目为抓手推进老龄工作,养老服务有新成果

一是对已建成的养老项目运营进行规范管理。完成第二敬老院及老年活动中心公建民营建设,保障全县4所养老机构、1个农村互助养老院、33个幸福院、16个老饭桌正常运转;完成9个日间照料中心项目采购设施设备安装工作。二是完成2018年谋划项目,年度概算总投资1.613亿元,建设农村社区阵地、光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项目。截至目前光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装修改造项目已完成,团结社区阵地建设项目正在进行建设。三是提高养老机构护理人员水平,安排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外出培训累计18人次,目前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已达到63.9%。四是做好敬老慰问活动。开展敬老月和养老机构重阳节集中慰问活动,共送去节日慰问物资50份;配合自治区老龄办、银川市民政局完成重阳节百岁老人慰问金的发放,共计8000元;为全县130余名9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每人送去价值300元慰问物资,鼓励扶持各类老年人协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五)切实做好惠民殡葬,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

一是根据《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文明殡葬,树立文明乡风,顺利完成了2018年清明祭祀服务工作和文明倡导工作,在清明节期间共接待扫墓群众10.8余万人次,车辆26641辆,期间均无突发事件。二是落实殡葬救助政策。截至目前,共累计为384名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实行殡葬救助,发放救助金40万元。三是抓好殡葬项目推进。抓好城市公益性公墓(兰山陵园)续建扩建工作和贺兰县金山陵园改扩建项目,增强殡葬服务水平。四是继续推进贺兰山东麓自然保护区迁坟工作任务,完成迁坟506穴。

(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制定下发安全生产工作全年工作要点,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在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积极开展节前安全教育,全年对养老、殡葬服务机构进行了4次安全大检查,共检查出安全隐患16项,其中15项已整改,一项正在整改中。协调组织福利机构进行了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演练,请消防教官对全系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共开展教育培训和演练12次,培训人员近200余人次。

(七)深化救灾救济机制,做好救灾救济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3月9日召开了全县2018年度救灾救济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印发了《贺兰县民政局2018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安排》,全面部署了年度工作,确保了有计划按步骤的快速实施推进。二是严格制度,规范管理。年初制定了《贺兰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对救灾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健全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坚持节假日和发生重大灾害时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遇有紧急事宜及时请示报告,做到上通下达。制定下发了《贺兰县民政局应急管理值守工作制度》、《关于加强贺兰县民政局应急队伍建设的通知》。规范了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制定下发了《贺兰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贺兰县自然灾害救助管理工作制度》、《贺兰县自然灾害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办法》等。强化了灾害应急管理,切实的做好了救灾救济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通知》,对灾害信息员建设进行了周密的安排。认真抓好救灾组织网络的建设,强化了县、乡、村三级抗灾报灾网,逐级落实专人负责报灾工作和制定责任制,保证了灾情信息能够迅速上报。三是规范程序,阳光操作。为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下拨25.5万元冬春生活救助资金。要求各乡镇、场管好、用好救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救助款发放坚持“三公开一监督”,规范申请、审批、分配程序,公开发放。四是做好第十个“防灾减灾日”活动和“防灾减灾宣传月”系列活动。组织全县各单位共计向群众发放宣传彩页24800份,纸杯2000个、手提袋500个、围裙200个、宣传袋350个。接受群众咨询3000多人次。我局发放宣传彩页2000份,宣传手提袋150个。5月25日,组织联合贺兰县应急办、贺兰县安监局、街道办等11家单位500余人开展防震减灾应急演练。发放宣传毛巾135条、减灾防灾手提袋150个、《地震应急知识手册》、《防震减灾宣传读本》、宣传手册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200多人次。四是积极做好7月23日防灾工作,主要领导带队亲赴灾区一线,指导、勘查灾情,及时向上级区、市相关部门上报灾情,及时启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时调运折叠床30张,雨衣300件,雨鞋180双,手电筒100个,蜡烛200只。帐篷16顶,棉被300床、方便面100箱,饮用水60箱,电热烧水壶12个,应急手灯10个,保障了灾民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地方住。

(八)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精神,我局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按照“管理精细化,服务人性化”的目标,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制定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积极主动的做好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寒冬送温暖”专项活动开始截至目前,我局共救助108人次,共计发放救助金5060元。其中男性101人次,女性1人次,临时安置了0人次,医疗救治1人次,护送至银川市救助站、宁安医院1人次。给受助人员发放棉衣、棉裤、羊绒衫、防寒鞋、背包、洗漱套装、水杯、雨伞、方便面、饼干、面包、矿泉水等物资,保证了受助人员在寒冬中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

(九)加强和推进社区社会治理创新

一是加强城乡社区阵地建设,今年7月初,新建的金贵镇汉佐村、常信乡新民村社区服务站已投入使用,常信乡团结村、南梁台子隆源村社区服务站已开工建设,明年可投入使用。购买的金河社区阵地正在装修、预计年底可投入使用。二是扎实推动团结社区三社联动项目,开展了社工进社区宣传活动、学雷锋过小年活动、爱心捐赠活动、残疾人手工技能培训等6个独具特色的社区活动。三是推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选取试点村20个,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主体,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目前以村民小组为基础划分了基本网格,正在为试点村制作有“中国社区”标志的门头,下一步将加大资金投入,科学合理设置试点村阵地布局,配齐服务设施,拉小城乡社区差距。四是大力推进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根据实际,设置4个社区联合服务站,通过招考配齐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建立居民办事一门式、窗口受理一口式的服务机制,为居民提供了快捷方便的办事途径。五是推动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套改,实行更为科学合理的“四岗十八级”工资机制,保障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六是充实社区工作者力量,制定《贺兰县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补齐社区工作者人员缺口。七是制定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向各社区、村下发“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负面清单”,引导农民群众坚决抵制并将“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排除在候选人之外。八是拓宽村务公开渠道,在传统方式、电视、手机三个层面加强村务公开力度,让公开事项由暗变明,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平稳发展增加凝聚力。九是发扬民主,指导南梁台子隆源村依法进行村“两委”选举。

(十)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一是落实700余名重点优抚、现役军官及现役军人家属对象春节困难生活补助,对3个驻县部队、银川警备区进行慰问走访,协同武警银川支队慰问贺兰县荣立三等功军人家属。二是积极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培训、推荐就业安置协调工作,举办退役士兵初、中级电工培训班四期,培训180余人次;联合就业局举办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参加人员100余名。三是建立涉军服务短信平台,发送就业信息340余条,直接帮助就业10余人。四是为65名高原兵购买人身意外险,大幅提升边防官兵家庭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五是圆满完成庆祝“八一”建军节91周年系列活动,走访慰问、专场文艺演出、军事日、社区进军营等活动有声有色。六是组织286名优抚对象,按照每人984元的标准进行健康体检。七是欢送驻守贺兰的35名老兵光荣退伍,为退伍战士送上纪念品,勉励退伍老兵回到家乡后退伍不褪色。八是做好退役士兵信息采集,摸清全县服务管理底数,目前全县登记退役士兵3187人。九是在五四青年节期间,组织社区及机关70余名同志,开展进军营联谊共建活动。十是树立拥军意识,为全县现役军人家庭制作并颁发悬挂“光荣军属”牌。十一是组织2018年退役士兵中级电工班的30余名退役士兵远赴吴忠市太阳山经济开发区,参观考察宁夏瑞科化工有限公司,为他们提供就业机会。十二是落实优抚救助政策,截至目前对67名家庭困难的退役军人进行临时救助16万元,对50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医疗救助8.6万元。十三是对59名2018年退伍军人完成接收报到工作。

(十一)进一步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推动管理工作人性化

一是加强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巩固成果,不断加强标准化、规范化、网络化的建设,施行“五零”服务标准,开展人性化服务,截至目前共办理结婚1690对,离婚807对,补发结婚证1095对,补发离婚证65人,全部合法有效,登记合格率100%。二是认真梳理连续2年以上未按规定参加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业务范围出现金融经营等社会组织61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给予限期整改或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对46家不活动、不作为的社会组织依法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截至目前新办社会组织36家,其中协会8家,民办非企业28家。对全县各社会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和社会组织执法专项检查各1次,进一步规范了社会组织管理。三是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社工登记,加强对我县社会工作者的管理与服务,组织各社区、各社会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培训社工人才80余人次。四是推进区划地名工作。完成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的数据上报,并顺利通过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办的检查验收,较好的完成了地名普查工作任务;完成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的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工作,已通过本级评审;完成贺兰县南梁台子与西夏区南梁农场局部行政区划界线调整申报工作,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完成南梁台子管委会乡级建制申报工作;完成与金凤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调整申报工作;完成我县与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平罗县行政区域界线年检工作,根据银川市民政局的工作安排,已对界桩全部进行了更换,为创建平安边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2019年工作思路

一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新成效进一步加大三大制度,即“城乡低保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建设、稳步推进五保供养、城市三无人员、孤儿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力度达到全覆盖。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全面实施,城乡“三留守”人员得到有效帮扶,包扶贫困对象尽快脱贫,精准扶贫工作有显著成效,

二是减灾防灾救助机制有新效率。进一步修订完善《贺兰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保障应急救助迅速、有序、高效实施,救灾救济资金管理严格审批。

三是双拥共建机制有新提升。积极探索双拥共建新载体,丰富军寺共建“双拥宣传日”、“双拥宣传月”、两新组织拥军和军企共建工作等载体内容。探索退役士兵安置新途径,有效落实退役士兵、伤残士兵、困难优抚对象优抚安置政策,推行复退军人慰藉工作,提升军民融合水平。

四是和谐社区建设有新突破。进一步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加大街道和社区职能转变的力度,进一步丰富“三社联动”工作内容;强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健全网格协管员、网格公益员队伍,落实各项服务管理制度。深化星级和谐社区创建工作。

五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新进展。落实《自治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孵化培育2-4个老年人协会 ,规范指导全县16个老饭桌健康运行,保障9个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全部投入运营,保障城市公益性公墓及金山陵园正常运行。丰富为老养老服务载体,扎实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失能老人、高龄老年人口、百岁老人、特困老人、留守老人、空巢老人等各项老龄优惠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谋划2019年项目6个,其中续建4个:桃林又一村养老康复中心、金山陵园改扩建二期项目、兰山陵园扩建二期项目、银川颐养天年老年服务中心二期建设;新建2个:金山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日间照料中心项目。

贺兰县民政局        

2018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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