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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民政局2021年度工作总结 暨2022年工作思路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409J/2021-00422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12-22
发布机构 贺兰县民政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关 键 词 工作总结


2021年,贺兰县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和民政重点工作的有机结合,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在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实践中贡献民政力量。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一是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高龄、特困供养、困境儿童、临时救助等各项津补贴6942.058万元,发放开斋节补贴、古尔邦节、采暖补贴等各类困难群众生活补贴450.86万元,惠及困难群众9375人,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强化特殊困难群体关爱。为持续改善困难弱势群体生活条件,我局联合残联为全县符合条件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按需帮扶”的照护服务,目前已将符合条件的131名贫困重度残疾人纳入照护范围,其中集中照护56人,居家照护75人。三是有力助推乡村振兴。继续兜牢织密“日间照料中心为基础,老年饭桌为依托,居家照护为补充”的政策保障兜底体系,目前集中托养9人,日间照料87人,居家照护37人。四是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联合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活动10次,参与儿童340余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实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顺利开展为期一年的“儿童关爱保护政策进村居”宣讲活动,累计宣讲627次,2.51万人次参与。五是推进社会救助确认权限下放。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的实施方案》将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补贴、低收入家庭认定、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人员认定等社会救助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救助服务。

(二)大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2021年共谋划贺兰县中心敬老院阳光房、贺兰县和居养老服务中心、银光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太阳城老饭桌、立岗村、铁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室外附属项目5个建设项目,均已完工并陆续投入使用,有效满足项目所在地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二是积极推进老年宜居环境改造。2021年为我县69户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同时对马家寨、金河、光明三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了改造。三是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2021年累计投入83.6万元为我县14627名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等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提高老年人抵抗风险的能力,截至目前,共计赔付71.9万元。四是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效能管理。制定《贺兰县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贺兰县农村老饭桌管理办法(试行)》,督促各日间照料中心、老饭桌为周边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根据考评结果拨付2021年运营补贴92.38万元,有效激励其充分发挥为老服务作用。

(三)有序开展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一是完成贺兰县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村委员会班子成员325人,平均年龄43.3岁,35岁以下成员占比26.8%,女性数量占比32.3%,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46.8%,交叉任职265人。二是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整合划分农村网格736个,其中城市化管理网格33个;出台《贺兰县农村网格员管理办法》《贺兰县农村网格员考核办法》,明确农村网格员职责、考核、管理等内容,指导各乡镇场招聘使用网格员。三是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统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标牌、印章,印制《贺兰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日志》《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台账》《贺兰县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办法》,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性质、权力、工作制度,规范日常工作和考核管理,全面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培训。四是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对各乡镇场、街道、各部门在村(社区)悬挂牌匾、上墙制度、工作流程、证明事项等进行全面梳理摸排并集中清理,清理不规范证明13项,标识牌匾12项,制度、流程、指南等23项。五是整合资源,分设新增城市社区4个,划分城市社区网格389个,指导街道(乡镇)招聘使用社区工作者。六是进一步促进形成“三社联动”社区治理模式。投入资金109万元启动“三社联动”项目4个,“公益创投”9个,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项目1个,完成项目中期评估。七是出台《贺兰县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完成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套改。

(四)扎实开展社会事务服务。一是强化社团治理。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截至目前已年检171家,年检率达到67.59%;稳步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各单位对全县252家社会组织进行排摸,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2家;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抽查检查11家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暂未发现问题;印发《贺兰县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已注销长期不开展活动、不运行的社会组织29家,督促注销已停办的社会组织14家;强化党对社团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全县社会组织章程梳理检查工作,指导督促8家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规范章程内容和党组织活动。二是做好全县志愿者注册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实名注册志愿者60122人,推动志愿者活跃32169人,审批志愿者服务项目10878个,服务累计总时长1284637.13小时。三是规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配合西夏区完成第四轮贺兰县与西夏区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完成了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勘测和县乡政府驻地信息填报工作。四是规范婚姻登记。落实“离婚冷静期”制度,做好婚姻登记咨询服务,充分利用七夕等特殊日期开展婚事简办新风尚宣传,截至11月办理结婚登记1380对,离婚登记402对,补发结婚证879对,补发离婚证81对。五是做好殡葬服务。顺利完成2021年度清明祭扫工作,共接待祭扫群众11万人次,祭扫车辆3万辆左右;强化移风易俗宣传,发放文明祭扫倡议书6000份,移风易俗宣传折页5000份;全面落实殡葬救助政策,累计发放救助金28.2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56人;积极协调做好项目建设区迁坟安置工作,目前完成迁坟安置200余穴;联合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养老服务领域资金缺口大,对各养老服务机构奖励支持资金较少,日间照料中心、老饭桌依靠少量运行补贴开展工作,影响为老服务质量,各养老机构床位补贴落实困难;历年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县级资金配备不足,拖欠工程款项数量较大,亟待解决。二是婚姻登记处现有办公场所,场地面积有限,设施设备不足,且工作人员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存在年龄大、流动性大、文化水平不足的问题,不能适应办事群众的服务需求。三是社团治理方面,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有待加强,部分业务主管部门对社团治理工作认识不足,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指导力度不够。

三、2022年工作思路

一是持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及村居民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培育好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队伍,加强对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监督指导力度,确保乡镇街道对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接得住做得好;持续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及时开展集中照护,保障贫困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好未成年群体权益。

二是强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22年初步谋划新建常信乡桂文村老饭桌、金贵镇江南新村日间照料中心项目,满足我县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计划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提高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质量;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中心,构建“城企联动”项目建设,为我县老年人提供良好的养老服务;持续推进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组织实施贺兰县中心敬老院医养结合项目,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三是提升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水平。2022年做好城乡社区各类人员培训;指导符合条件的村完成“村改居”,指导金贵镇政府驻地成立社区;组织城乡社区开展“社区协商月”活动;开展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监督指导“三社联动”、“公益创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孵化等项目推进,扩大各类社会工作项目覆盖面;指导各社区积极申报星级和谐社区,完成“星级和谐社区”创评。

四是提升基本社会事务服务质量。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对农村散埋乱葬现象进行整治,规范殡葬行业管理,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推进社团治理工作,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启动并完成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为初创的社会组织提供发展指导、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关键性支持,孵化培育出具有贺兰特色的有想象力、辐射力的典型品牌;有序开展地名文化进社区活动;强化各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住养老人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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