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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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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贺兰县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511日至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构建“主动公开精准化、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平台建设集约化、监督保障长效化”工作格局。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贺兰县民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12条,其中:1.通过政府网站动发布政府信息共123条,其中:部门动态41条,公示公告56条,社会救助6条,部门文件2条,养老服务1条,政府开放日4条,其他文件13条;2.通过政务微博(“贺兰民政”微博)发布政府信息1803.通过政务微信(“贺兰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信息40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贺兰县民政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效能,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构建严密的信息安全防线。一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与“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全流程管理;另一方面,聚焦社会关切,及时公开预决算及政务服务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通过强化责任落实与流程再造,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性、及时性与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局着力构建多元化公开平台体系,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以微信公众号、微博及12345热线为延伸,强化日常运行维护与内容管理。工作中,严格落实专人负责制,确保各栏目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全面。同时,坚持依法公开原则,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与监督保障措施,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可靠、规范安全。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科室具体办”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定期研究部署,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健全考评机制,激发工作活力。根据本年度县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及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整体绩效考评体系,有效激发干部职工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保障工作取得实效。三是拓宽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主动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发布工作信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相关规划编制等工作,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2025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思想认识尚需深化。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意识和法治思维相对滞后,尚未完全形成全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氛围。二是解读质效有待提升。政策文件解读形式较为单一,缺乏深度和互动性,与群众的信息需求和理解习惯存在一定差距。三是公开内容需更规范。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及精细化程度仍有提升空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不够。

(二)改进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与宣传引导,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站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聚焦提质增效,优化公开内容。严把信息发布质量关,建立健全常态化更新机制。重点加大对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等关键领域的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权威,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三是创新解读形式,增强服务实效。改变单一的文字解读模式,加强对出台政策的深度研究与多角度宣传。通过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提升解读质量,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民政工作,以高质量信息公开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一是根据民政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更新、完善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订并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信息。二是以政务新媒体为载体,多平台协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民政服务。聚焦群众关切的低保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热点政策,通过短视频、公众号等生动形式,常态化开展政策解读与互动答疑,提升政策传播的覆盖面和知晓度。同时,加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慈善事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托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渠道,持续推送政策动态、服务机构信息,并联合融媒体平台进行专题推送。通过定期举办线上政策宣讲、养老服务机构推介等方式,拓宽民政服务信息渠道,助力公共民政服务提质增效。此外,及时公开低保审批、特困人员认定、婚姻登记预约结果等相关事项结果,利用政府网站等途径进行公示,保障公众知情权。整体上,通过多元化、即时化的信息公开与互动,增强了民政领域信息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众参与感,有效推动了民政政策落地与服务优化。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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