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扶持政策鼓励引导作用,带动全县脱贫户、监测对象、移民群众外出务工就业,持续增加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移民群众工资性收入,按照《贺兰县2023—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持政策》(贺政办规发〔2023〕6号)文件精神,经农户自主申报、村镇两级审核公示、县级验收,2023—2024年第五批符合奖励标准的农户就业务工扶持资金共计536.68万元。其中,脱贫户、监测对象外出就业务工奖励496.1万元;劳务移民外出就业务工奖励12万元;脱贫户、监测对象自主创业奖励23.6万元;劳务移民自主创业奖励0.8万元;脱贫户、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奖励3.86万元;劳务移民一次性交通奖励0.32万元。具体奖励如下:
一、就业务工奖励
2024年度符合外出就业务工奖励条件人员共计1282人,奖励资金共计508.1万元,本次安排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496.1万元,兑现1255名脱贫户、监测对象就业务工奖励资金。其中,洪广镇1064人424.9万元;金贵镇191人71.2万元。安排县财政预算资金共计12万元,兑现27名劳务移民就业务工奖励资金。其中:洪广镇13人6万元;金贵镇14人6万元。
二、自主创业奖励
2024年度符合自主创业奖励条件人员共计30人,奖励资金共计24.4万元。本次安排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23.6万元,兑现26名脱贫户、监测对象自主创业奖励资金。其中,洪广镇23人20.9万元;金贵镇3人2.7万元。安排县财政预算资金共计0.8万元,兑现4名劳务移民自主创业奖励资金。其中:洪广镇4人0.8万元。
三、一次性交通奖励
2024年度符合一次性交通奖励条件人员共计60人,奖励资金共计4.18万元,本次安排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3.86万元,兑现53名脱贫户、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奖励资金。其中,洪广镇53人3.86万元。本次安排县财政预算资金共计0.32万元,兑现7名劳务移民一次性交通奖励资金。其中,洪广镇7人0.32万元。
本次安排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523.56万元,用于兑现脱贫户、监测对象就业务工奖励、自主创业奖励、一次性交通奖励。安排县财政预算资金共计13.12万元,用于兑现劳务移民就业务工奖励、自主创业奖励、一次性交通奖励。
附件:贺兰县2023-2024年度第五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持政策奖励汇总表
贺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