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宁党农发〔2021〕6号)文件要求,我县严格按照“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的程序,经村级入户核实、村民代表评议公示,乡镇综合研判、会议审核公示,县级复核、专题会议审定,同意将张晓明等5户17人确定为2022年度贺兰县风险消除“监测对象”,现予以公告。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贺兰县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951-8071308
附件:贺兰县2022年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名单
贺兰县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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