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全面推动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 民委 农业农村厅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宁乡振发〔2022〕83号)精神,为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提高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率,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申报储备贺兰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经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贺兰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储备情况予以公告。广大干部和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书面材料、面谈等形式举报或反映项目中存在的不实、不准等问题。
公告时间:2023年11月23日—12月3日
联系电话:0951-8071308、12317
附件:贺兰县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储备表
贺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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