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乡振发〔2022〕105号)文件要求,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各乡镇已完成2025年春季学生信息的审核公示,经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复核,现将洪广镇、金贵镇、习岗镇、立岗镇、常信乡、南梁台子管委会六个乡镇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接受中、高职教育的陈静静等320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5年5月20日﹣5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951-8071306
附件:贺兰县2025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人员名单
贺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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