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千方百计促进脱贫人口增收的工作方案(2024-2025 年)》《关于促进低收入组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的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种植养殖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扶持政策鼓励引导作用,千方百计提高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移民群众收入水平,按照《贺兰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持政策》(贺政办规发〔2024〕9号)精神,经农户申报、村镇两级审核验收、县级核查,兑付2025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个人养殖、种植、就业务工、一次性交通奖励资金共计486.9211万元,其中养殖奖励41.94万元(全部为脱贫户、监测对象);种植奖励274.4611万元(移民户种植奖励56.85万元,脱贫户、监测对象种植奖励217.6111万元);就业务工奖励149.9万元(全部为脱贫户、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奖励20.62万元(全部为脱贫户、监测对象)。
安排奖励资金共计486.9211万元,其中,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30.0311万元,用于兑现脱贫户、监测对象种植、养殖、就业务工、一次性交通奖励;使用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0.04万元,兑现南梁台子脱贫户、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奖励;2025年银川市第一批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56.85万元,用于兑现移民户种植奖励。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18日
联系电话:0951-8947760
附件:1.《贺兰县2025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持政策资金奖励计划》
2.贺兰县2025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持政策奖励汇总表
贺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5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