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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17/2019-00030 文 号 贺开发〔2019〕1号 发布日期 2019-03-04
发布机构 贺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乡村振兴
关 键 词 脱贫攻坚 工作要点 通知

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驻县区(市)属单位:

现将《贺兰县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全县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聚焦贫困村主战场,突出问题和目标导向,强化责任落实,提高脱贫质量,巩固减贫成效,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高质量完成年度减贫任务,为确保实现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是:高质量完成155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和洪广镇欣荣村脱贫出列;新增扶贫小额信贷191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完成精准脱贫能力培训620人(其中:雨露计划200人、技能培训200人、实用技术200人、致富带头人20人);实现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县平均水平,确保贫困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年均增长10%以上,2019年达到8900元,培育壮大贫困村集体收入,欣荣村达到30万元,广荣村达到10万元,隆源村达到5万元。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县要掀起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的热潮,原原本本学深悟透、踏踏实实学以致用。要始终坚持既定路线方针政策不动摇,确保焦点不散、靶心不变。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组织对党政领导干部、扶贫系统干部、行业部门干部、帮扶干部、贫困村干部进行分级分类培训,打造一支懂政策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组织部、扶贫办、全县各帮扶单位

二、聚焦重点难点,打好移民村脱贫攻坚硬仗

(二)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规范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组织实施工作。将低收入贫困村作为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聚焦洪广镇欣荣村、广荣村,南梁台子隆源村,金贵镇银光村,把扶贫工作重心、政策支持重心、社会帮扶重心进一步向低收入贫困村聚焦,把脱贫攻坚资金重大工程项目、扶贫政策举措进一步向低收入贫困村倾斜,确保洪广镇欣荣村2019年高质量稳定出列。

牵头单位:扶贫办

责任单位: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局、各帮扶单位、各乡镇场

三、综合施策,打好贫困群众持续増收硬仗

(三)着力推进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行动。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把各类资源和资金向3个贫困村倾斜,确保贫困村脱贫攻坚稳步推进。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策”原则制定村级产业发展规划,根据各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群众意愿,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欣荣村重点培育壮大2-3家龙头企业,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0名以上致富带头人,建立“村党支部+产业+基地+经营主体+建档立卡户”模式带动建档立卡户增加收入,盘活针织厂,实施红树莓项目,配套食用菌菌棒加工项目,力农羊场改造,欣荣村永久性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广荣村重点培育1家龙头企业,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5名致富带头人;南梁台子隆源村重点培育1家龙头企业,2家专业合作社,5名致富带头人。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明确到户帮扶干部承担产业发展指导职责,帮助贫困户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通过产业扶贫带动周边群众共同富裕。将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切入点,积极提升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完善公共服务,切实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责任单位:财政局、科技局、商务和经合、各乡镇场

(四)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新模式。依托全县现有企业为主体,如百瑞源、厚生记、九三零、常信乡通威渔光互补示范基地、蓝湾渔业养殖等龙头企业,充分发挥社会帮扶杠杆作用,带动广荣村、欣荣村、隆源村等未脱贫的436户1763人通过扶贫小贷、投改股、产业补助等利益链接机制,按照“易地扶贫模式”,确保现有建档立卡户有稳定脱贫的增收产业增加收入,实现如期脱贫。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商务和经合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工商联、扶贫办、各乡镇场

(五)大力实施就业扶贫行动。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通过产业或务工就业,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新建扶贫车间1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完成能力培训620人,组织推荐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350人,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公益性岗位50人,用于安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尤其是脱贫能力弱、残疾人等特殊贫困群众就业。大力培育发展劳务中介组织,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脱贫覆盖面。

责任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就业局、扶贫办、财政局、妇联、残联、各乡镇场

(六)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村产品和服务消费。推动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带头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县直机关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内容。引导金融机构、教育机构、城市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村产品,优先从贫困村聘用工勤人员,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村产品。组织开展贫困村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食堂活动。动员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村产品和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在国家扶贫日前后积极开展消费扶贫活动,发出倡议,引导全社会参与。

牵头单位:商务和经合局

责任单位: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帮扶单位、各乡镇场

(七)实施人才和科技扶贫行动。深入实施“百名专家进百村”活动,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个贫困家庭有1人掌握1至2项实用技术,支持在贫困村建设田间学校,就地就近实操实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鼓励支持更多科技企业、科技工作者参与贫困村科技服务。开展贫困村气象监测分析评价,实现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信息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精准到村到户。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科技局、气象局、人才工作局、各乡镇场

(八)持续推进金融扶贫工程。落实好金融扶贫政策,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更多金融资源向贫困村聚集,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评级、符合条件且有贷款意愿贫困户的小额信贷、“扶贫保”、行政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全覆盖,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放小额信贷原则上要实行银行机构划片包干制,避免多头授信。加强督导检查,严控贷款发放条件和使用方向,完善金融扶贫风险补偿机制,管好用好风险补偿金,加强扶贫信贷风险防控。新增扶贫小额信贷191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全面完成村级互助社资金清算和退社工作。

牵头单位: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人民银行、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各银行、保险机构、各乡镇场

四、多措并举,打好教育医疗住房综合保障硬仗

(九)深入实施教育扶贫。落实国家及自治区、银川市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推进学前教育资源向贫困村延伸工作,着力改善镇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重点加强村镇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确保所有村镇义务教育学校达到规定办学条件,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按照之前制定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各项政策进行落实,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完善“奖、贷、助、补、免”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贫困学生应助尽助,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到2019年底,幼儿园实现基本覆盖,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5%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团县委、妇联、扶贫办、民政局、各乡镇场

(十)深入实施水利扶贫行动。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巩固提高供水保障率、水质达标率,使移民群众可以喝上更加高质量的自来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现灌溉水源、灌排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协调配套。全力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强化优化水资源调配,落实以水定需、节水高效的要求,发展高效节水灌溉。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

(十一)深入实施健康扶贫。深入推进分类精准救治、分级诊疗,完善各项医疗保障政策,落实好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加快乡镇及村医护人员培训,待培训结业后及时补充至各移民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落实好降低贫困患者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提高大病救助上限、政府兜底保障等组合措施,确保到2019年底30种大病集中救治患者应治尽治,确保因病致贫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90%,或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提高30种门诊大病报销比例,减轻群众负担,降低住院率。加快推进县乡村一体化建设,优先配置先进的医疗设备,所有移民乡镇全部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严格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现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实现规范管理率达到85%以上。

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医疗保障局、人社局、人寿保险贺兰分公司、各乡镇场

(十二)深入实施综合保障性扶贫工程。统筹各类保障措施,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加强建档立卡户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确保建档立卡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100%,大病保险全覆盖,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健全完善贫困家庭“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发展政策环境,确保贫困老年人特别是单老双老户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基本照护等得到有效保障。由政府按照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一档缴费标准为建档立卡户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兜底补助。做好军烈属、退伍老兵和现役军人军属贫困户帮扶解困工作。做好低保、建档立卡户两项制度衔接,制定出台相关方案。

牵头单位:民政局

责任单位:人社局、妇联、团县委、医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各乡镇场

五、乡村振兴,打好贫困村基础设施补短板硬仗

(十三)深入推进贫困村提升工程。统筹推进贫困村脱贫出列与巩固提升,以欣荣村、广荣村、隆源村为重点,实施整村推进,实施巩固提升。重点补齐水、路、电等基础设施短板,提升义务教育、卫生医疗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稳定提高贫困群众收入。重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和“厕所革命”。探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使用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设立保洁员。依靠村民理事会、召开村民会议商议等方式,让农民参与决策、建设、监督全过程,激发主人翁意识,以长效机制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到 2019年年底实现村容村貌显著改善,力争所有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左右。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组织部、综合执法局、扶贫办、财政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住建局、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场

(十四)大力实施网络扶贫行动。深入实施网络扶贫行动,统筹推进网络覆盖、农村电商、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5大工程向纵深发展,创新推进 “互联网+”扶贫模式。在加快实施村级通光纤宽带、4G网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向自然村和农户延伸,提供更加丰富、更加稳定、更加可靠的电信普遍服务。

牵头单位: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商务和经合局、宁夏广电贺兰公司、各乡镇场

(十五)深入解决移民安置区遗留问题。将移民历史遗留问题作为下一阶段的工作要点,重点解决洪广镇欣荣村光伏扶贫问题、针织厂招商引资工作、南梁台子隆源村产业落地和扶贫项目建设,积极引进现代农业和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因地制宜建设扶贫车间,设立扶贫岗位,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创业;把实现搬迁群众稳定脱贫置于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心转移到提升产业发展和强化社会管理治理上,积极培育并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带贫益贫减贫机制,大力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全面加强社会治理服务,做好“十二五”劳务移民户籍迁转、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接续服务及自主迁徙移民工作,建强搬迁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加快促进搬迁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同时,落实好政策性移民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户籍迁转、“多代多人”住房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等政策,实现稳得住、管得好、逐步能致富。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责任单位:组织部、公安局、政法委、自然资源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各乡镇场

六、扎实推进,夯实脱贫攻坚基层基础

(十六)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网格化管理。在我县推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网格化管理模式,选聘34名网格管理人员,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和服务,强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和监测,确保线上线下数据一致。按照自主迁徙居民建档立卡识别标准和条件,做好自主迁徙居民建档立卡工作,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借助银川市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实现户籍、教育、健康、就业、社保住房、银行、低保、残疾人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对接、共享使用。对2017年以前标注脱贫贫困人口的脱贫措施进行采集完善。

牵头单位:各乡镇场

责任单位:扶贫办、民政局、残联、人社局、医保局、公安局、

(十七)切实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深入实施“三大三强”促脱贫富民行动、“两个带头人”工程,补齐基层党建工作短板。大力实施村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建立村干部县级联审和动态调整、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着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压紧压实乡镇党委抓乡促村的主体责任,为打贏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有力支撑。

牵头单位:组织部、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十八)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认真做好自治区、银川市第三轮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派驻对接工作,要加大驻村工作队选派力度,在全县欣荣村、广荣村、隆源村三个贫困村派出驻村工作队,每个工作队不少于3人,不足3人的由组织部选派人员补足。加强关心关爱,落实驻村干部待遇保障。严格落实驻村干部分区划片、考勤登记、召回调整、请销假等制度,加强驻村帮扶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切实提高帮扶成效。

牵头单位: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七、坚持和深化大扶贫工作格局

(十九)加强自治区、银川市直属部门(单位)定点扶贫。根据机构改革和脱贫攻坚实际,对接自治区、银川市直属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发挥部门(单位)优势,拓宽帮扶领域,拓展帮扶空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资金、人才、产业等方面的支持,提升帮扶成效,推动定点帮扶工作取得新突破。

牵头单位:组织部

责任单位:扶贫办、财政局、卫生健康局、人社局、科技局、医疗保障局、就业局、民政局、教体局、团县委、妇联、残联、各乡镇场

(二十)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深入推进“百企帮百村、一企帮一户”工作,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动员、发动企业参与贫困村基础建设、产业发展、贫困户脱贫帮扶活动,落实好对龙头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支持政策。各工业园区、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合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及乡镇场根据各自职责职能,联系安排移民群众到工业园区、商业、服务业、建筑企业、农业企业、设施农业园区等企业、基地务工就业,全年帮扶移民就业人数不少于3000人,帮扶务工就业情况纳入单位脱贫攻坚绩效考核。积极实施社会团体服务贫困地区计划和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鼓励和引导社会专业人才深入贫困村、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凝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大正能量。

牵头单位:商务和经合局

责任单位:统战部、各工业园区、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合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扶贫办

(二十一)多措并举,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深入开展扶贫扶志行动,充分利用新时代农民讲习所或农民夜校,加强贫困群众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建立精准脱贫激励机制,出台《贺兰县关于建立精准脱贫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指导意见》,实行建档立卡贫困户积分管理制度,通过贫困户积极参与精准脱贫奔小康行动,以表现获得积分、以积分换取奖励物品的自助式帮扶措施,调动贫困群众自身努力、自我发展脱贫的内生动力。在移民镇村试点建立公益超市,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捐赠物资和资金,集中采购、投放物品,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积分兑换物品搭建平台。推进移风易俗,强化农村社会综合治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建立约束机制,坚决纠正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不赡养老人和赌博等不良行为。加强扶贫政策解读和宣传,做好脱贫攻坚舆论引导,继续开展好2019年“扶贫日”系列活动,加强宣传报道,引导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支持扶贫事业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商务和经合局、扶贫办、民政局、司法局、文广局、妇联、各乡镇场

八、从严从细,深化强化工作保障

(二十二)压紧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全面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坚持党政问责,县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脱贫责任。县委、县政府与乡镇场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各乡镇党委和政府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县党政正职每个月至少要有2-3个工作日用于扶贫,严格落实三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研究解决好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缺乏政策支持等新情况新问题。

牵头单位:县委办、政府办

责任单位:组织部、政策研究室、扶贫办、各乡镇场

(二十三)严格督查考核。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对标对表中央部署要求,聚焦中央巡视考核、督查、审计等反馈问题,开展脱贫攻坚大调研、大排查、大整改、大清零行动,县乡村三级联动,深入梳理查找脱贫攻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以整改推工作、促攻坚、提质量。完善监督机制,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扶贫等部门按照职能开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监督作用。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注重发挥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对问题突出的乡镇由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牵头单位: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

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监委

扶贫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场

(二十四)规范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加大投入支持,严格资金监管。积极争取自治区、银川市各类扶贫资金,要重点向贫困村产业扶贫倾斜,县本级财政年度投入扶贫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扶贫资金进行统筹整合,加快资金拨付支付进度,明确资金的监管责任,建立与项目审批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各类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推行扶贫信息县乡村“三级公开”工作,切实保障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强化扶贫资金的监管责任,加强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实现扶贫资金审计检查全覆盖,保障扶贫资金安全精准使用。

牵头单位:财政局

责任单位:扶贫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场

(二十五)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紧紧扭住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继续巩固提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成效,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持续用力,加大直查直办力度,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坚决防止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反弹回潮,用作风建设成果促进各项扶贫举措精准落实。

牵头单位: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场


贺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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