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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十二五”劳务移民发展扶持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62/2019-00032 文 号 贺开发〔2019〕13号 发布日期 2019-06-26
发布机构 贺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扶贫工作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执行公开 关 键 词 劳务移民 扶持意见

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驻县区(市)属单位:

现将《贺兰县“十二五”劳务移民发展扶持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改善劳务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移民群众生活水平,推进劳务移民安置区快速稳定发展,现结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政策性移民发展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9〕86号)和《关于印发解决贺兰县政策性移民发展问题的实施意见》(贺党办发〔2019〕13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意见。

一、切实解决“多人多代”住房困难

(一)解决范围。迁入贺兰县的“十二五”劳务移民安置区(不含生态移民)中的“多人多代”住房困难家庭。

(二)解决对象。一户达到6人以上(含6人)或“三代”以上(含“三代”)”的“多人多代”住房困难家庭。

(三)解决时间界定点。以2019年5月1日之前的户籍人口为准(不含共同居住但户籍不在贺兰县的、户籍尚在但2019年5月1日之前已死亡或嫁出人员)。

(四)解决方式。

1、购买住房。鼓励移民在银川市范围内购买城镇商品房和其他有自主产权的房屋(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每套最高补助5万元。一户三对夫妻的家庭按一套标准给予补助、四对夫妻及以上的按两套标准给予补助,购买时限截止到2020年6月1日。

牵头部门:金贵镇、洪广镇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审批服务管理局、财政局、扶贫办

2、城镇廉租房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劳务移民“多人多代”家庭,纳入廉租房保障对象解决住房困难。

牵头部门:住建局

责任单位:金贵镇、洪广镇

3、租房补助。对“多人多代”家庭成员在银川市内稳定务工的人员(年内稳定务工6个月以上),一次性补助房租3000元(年房租低于3000元的或者实际租期内房租低于3000元的按实际发生金额补助)。房租补助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牵头部门:金贵镇、洪广镇

责任单位:财政局、扶贫办

4、政策约束。以上三项政策每户只能享受其中一种。

二、做好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

(一)强化就业技能培训。根据用工市场需求和移民群众意愿,通过企业订单、培训机构列单、移民群众选单、政府买单等方式,动员组织劳务移民中的适龄劳动力全部培训,使有务工意愿的移民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断提高移民群众就业创业技能。

牵头部门:人社局

责任单位:就业局、金贵镇、洪广镇

(二)多渠道保障就业。综合运用区、市就业扶持政策,加大对劳务移民就业帮扶力度。

1、依托贺兰工业园区、银川军民融合产业园、各乡镇设施蔬菜产业基地、养殖基地、建筑工地、大型商场、县乡“五小”行业等就业平台,有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帮扶单位负责对接,组织移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每年推荐就业岗位不少于1000个,安排就业不少于500个。

2、凡是县直各部门、乡镇负责建设的农田、水利、道路、园林绿化、学校、办公楼等重点项目,涉及到用工的,由各建设单位负责,用工要优先使用劳务移民,每年安排解决就业不少于400个。

3、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和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促进劳务移民实现就业,每年安排县本级公益性岗位20个。

牵头部门:人社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银川军民融合产业园、财政局、就业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教育体育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扶贫办、金贵镇、洪广镇等

(三)鼓励扶持政策。

1、鼓励务工就业。劳务移民自主务工或通过劳务协会组织劳务就业,年度务工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助1000元;年度务工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助2000元。

牵头部门:金贵镇、洪广镇

责任单位:财政局、人社局、就业局、扶贫办

2、鼓励自主创业。劳务移民利用固定场所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正常开业经营六个月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对无经营店面但在全县各乡镇农贸市场办理并持有摊位证的自主创业者,连续经营六个月以上,每户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

牵头部门:金贵镇、洪广镇

责任单位:财政局、人社局、就业局、扶贫办

3、鼓励劳务经纪人和劳务输出组织带动就业。对已在相关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各项证照齐全的劳务派遣公司、劳务协会、劳务经纪人等,给予支持奖励。其中,对稳定输出劳务移民10人以上30人以下劳动力,且务工时间在3个月以上,人均月劳务收入不低于2000元的劳务经纪人,给予以奖代补资金1万元。对组织移民地区30名以上50人以下劳动力,且务工时间在3个月以上,人均月劳务收入不低于2000元的劳务输出组织,给予以奖代补资金3万元。对组织移民地区50名以上劳动力,且务工时间在3个月以上,人均月劳务收入不低于2000元的劳务输出组织,给予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

牵头部门:人社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就业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金贵镇、洪广镇

4、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本县的企业、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各类企业,用人单位与劳务移民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缴费部分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以上鼓励扶持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结束。项目申报补助流程参照《贺兰县2019年扶贫专项资金扶持意见》的规定执行。

三、落实保障各项惠民政策

(一)保障移民社会保险权益。对就业困难、至今仍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劳务移民,采取政府代缴费的方式帮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2011年7月1日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启动时,年满55周岁不到60周岁的劳务移民,由政府按照100元缴费档次代其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最多补缴5年,达到60周岁时直接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启动时达到或超过60周岁的劳务移民,不再缴纳养老保险费,可在我县直接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牵头部门:人社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金贵镇、洪广镇

(二)保障各类民生政策有序衔接。对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务移民,在户籍迁转的同时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享受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属地管理,做好劳务移民低保接续,对生活困难未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民政局、金贵镇、洪广镇要调查核实,凡符合条件的要确保“应保尽保”。移民户籍和居住地变迁的,民政局要及时对接,不得限定人群或名额,凡符合条件的要确保“应保尽保”,按我县标准予以保障,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与迁出地的业务部门对接,转移接续医疗保险、残疾人证迁移,让移民群众持续享受民生保障政策,解决移民群众的后顾之忧。对因大病、灾祸等导致生活困难的,给予及时救助。上述情形有政策过渡期的,过渡期内享受迁出地有关优惠政策。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接照《关于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12〕112号)规定,各项待遇只叠加,不冲减。

牵头部门:人社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社保局、医保局、残联、民政局、卫健局、金贵镇、洪广镇

(三)落实移民教育政策。对移民家庭子女上学情况全面摸排,根据幼儿、小学、中学、高中学生数量,就近合理地安排学生就读。参照建档立卡学生的教育扶贫政策,制定我县劳务移民学生优惠政策,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牵头部门:教体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金贵镇、洪广镇

(四)办理不动产产权证书。按照自治区劳务移民安置房的政策规定,依法依规为移民办理房屋不动产产权登记证书,让移民群众安心居住。移民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证书免缴工本费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审批服务管理局、财政局、金贵镇、洪广镇

四、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

(一)改善人居环境。配套建设移民安置区生活垃圾、停车场、自行车棚、绿化、监控、污水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引进物业公司开展小区治安、卫生清扫、绿化养护等工作,为移民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牵头部门:洪广镇、金贵镇

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局

(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高度重视劳务移民子女教育,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支持和鼓励移民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享受国家免学费补助政策,全面提升移民子女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社区文化服务功能,深入实施送戏、送图书进社区等文化惠民工程;支持移民村农民文化大院、民间文艺团队发展,广泛开展小戏小品演出、社火比赛、乡村歌手比赛等活动,丰富移民群众文化生活。加强移民社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牵头部门:教育局、文广局、卫计局

责任单位:金贵镇、洪广镇

(三)提升管理水平。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将银光村、江南中心村、洪广社区“两委”班子职数由5人增加到7人,从劳务移民中选拔党员致富能人、复员军人进入村(社区)“两委”,选优配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设岗定责、评星定格等制度,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招聘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安排公益性岗位等措施,解决劳务移民就业的同时,发挥移民群众语言相通,相亲相邻的优势,参与社区管理和小区管理,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教育的水平,强化移民参与度,打造和谐稳定社区环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机制,引导移民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维护移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调解员、网格员队伍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行动,开展“星级文明户”“移风易俗模范户”、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道德典型评选表彰活动,引导移民群众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坚决抵制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人情攀比、高价彩礼、薄养厚葬等陈规陋习和不良风气。

牵头部门:组织部、宣传部

责任单位:政法委、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民政局、司法局、文广局、金贵镇、洪广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解决好劳务移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事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全县社会稳定大局。各部门(单位)、乡镇要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把解决好劳务移民发展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在优先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政策落实、产业发展、就业扶持等一系列后续工作,切实巩固移民搬迁成果,做到撒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紧密配合,按照各自职能及职责分工,做好劳务移民相关工作。扶贫办负责劳务移民牵头协调工作;民政、社保、医保、残联、教育等部门做好各项惠民政策衔接和落实工作;审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配合做好移民安置房不动产产权登记证书办理工作及廉租房保障工作;信访督办局负责做好移民的信访维稳工作;公安局负责做好劳务移民户籍迁转,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金贵镇、洪广镇做好移民购房补助及租房工作;其他各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和职能职责,做好移民就业、结对帮扶、政策宣传等工作。

(三)积极宣传引导。各部门、乡镇要按照制定的政策,通过召开居民大会、宣传栏张贴等方式,全方位宣传相关扶持政策及时限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贺兰县“十二五”劳务移民“多人多代”家庭、就业群众都能享受相应的政策。

(四)加强检查督查。由县委督查室牵头,成立工作督导组,及时开展督促检查,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做表面文章,欺上瞒下,敷衍塞责,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贺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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