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发改委 民委 林草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宁财(农)发〔2022〕313号)文件要求,现对我县2023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告。
截至7月1日,我县到位衔接资金共计15719万元(中央衔接资金8845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1949万元,地方债资金4500万元,银川市资金425万元),共实施项目53个,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33个10689.75万元(生产项目14个,加工流通14个,配套设施5个),乡村建设类项目15个388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13个,人居环境整治2个),就业类项目3个824.25万元(就业车间1个,公益性岗位1个,务工补助1个),巩固三保障成果2个120万元。截至目前,46个建设类项目已完工12个,正在建设28个,正在办理前期手续6个(均为第二批实施的项目)。已支付资金7794.34万元,支付进度50.24%,其中中央衔接资金支付5823.12万元,支付率65.84%;自治区衔接资金支出983.14万元,支付率50.44%;地方债资金支出988.08万元,支付率21.96%。
特此公告。
附件:贺兰县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安排情况统计表
贺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