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扶贫办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规发〔2020〕4 号)文件相关要求,2023年我县新更换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15人。现将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到期更换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贺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7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51-8071306
附件:贺兰县2023年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更换人员名单
贺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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