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监测帮扶责任考核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宁党农发〔2022〕10号)文件要求,我县严格按照“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的程序,经村级入户核实、村民代表评议公示,乡镇综合研判、会议审核公示,县级复核、专题会议审定,同意任登海等34户97人风险消除,现予以公告。
附件:贺兰县2023年第二批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名单
电话:0951-8071380
贺兰县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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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6401224542409575/2023-00153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3-10-12 | |
发布机构 | 贺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乡村振兴 |
关 键 词 | 监测对象 |
根据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监测帮扶责任考核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宁党农发〔2022〕10号)文件要求,我县严格按照“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的程序,经村级入户核实、村民代表评议公示,乡镇综合研判、会议审核公示,县级复核、专题会议审定,同意任登海等34户97人风险消除,现予以公告。
附件:贺兰县2023年第二批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名单
电话:0951-8071380
贺兰县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