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扶持政策鼓励引导作用,带动全县脱贫户、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就业,持续增加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工资性收入,按照《贺兰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持政策》(贺政办规发〔2024〕9号)精神,经农户自主申报、村镇两级审核公示、县级核查,计划对2025年符合就业务工、自主创业、一次性交通、种植、养殖奖励标准的农户兑现奖励资金共计270.96万元,其中脱贫户、监测对象就业务工奖励218.1万元;脱贫户、监测对象自主创业奖励13.3万元;脱贫户、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奖励24.18万元;脱贫户、监测对象养殖奖励14.64万元、种植奖励0.44万元,移民户养殖奖励0.3万元。
本次计划安排奖励资金共计270.96万元,其中,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8494万元,2025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6.8106万元,用于兑现脱贫户、监测对象就业务工、自主创业、一次性交通、种植、养殖奖励;银川市及县财政配套资金0.3万元,兑现移民户发展养殖奖励。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2日。
联系电话:0951-8947760
附件:关于印发《贺兰县2025年第三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持政策资金奖励计划》的通知
贺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