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扶持政策鼓励引导作用,带动全县脱贫户、监测对象外出就业务工,持续稳定促进脱贫户、监测对象增收,按照《贺兰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持政策》(贺政办规发〔2024〕9号)文件精神,经农户自主申报、村镇两级审核公示,县农业农村局联合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单位)对洪广镇、金贵镇、常信乡、立岗镇、南梁台子、习岗镇脱贫户、监测对象符合就业务工、自主创业、一次性交通奖励申报条件的农户进行了县级抽验,经验收,2025年第五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业务工奖励、自主创业奖励、一次性交通奖励资金共计602.74万元,其中脱贫户、监测对象就业务工奖励563.7万元;脱贫户、监测对象自主创业奖励1万元;脱贫户、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奖励38.04万元。
本次计划安排奖励资金共计602.74万元,其中,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829727万元,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0.40375万元,2025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226041万元,塞尚乳业入股本金525.280482万元用于兑现脱贫户、监测对象就业务工、自主创业奖励、一次性交通奖励。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0951-8071308
附件:关于印发《贺兰县2025年度第五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持政策奖励资金计划》的通知
贺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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