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4〕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无法离乡、无业可扶”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成员稳定务工就业,2026年我县新调整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2人。现将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贺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1日
监督电话:0951-8071306
附件:贺兰县2026年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新调整人员名单
贺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6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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