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安排,全面推动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 民族事务委员会 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2023年度计划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贺兰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提升项目库建设质量,提高项目与资金对接的时效、质量,充分发挥联农带农机制,持续增加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工资性收入,贺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财政局组织涉及的乡镇(场)、水务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逐一核实2023年度备案实施的106个项目,根据核实情况对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备案项目做出调整,并从2023年度备案实施的106个项目中调减项目17个,新谋划项目8个。现将贺兰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储备情况予以公告。广大干部和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书面材料、面谈等形式举报或反映项目中存在的不实、不准等问题。
公示时间:2023年4月9日—4月19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0951-8071308
附件:1.贺兰县2023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备案项目(调减)表
2. 贺兰县2023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备案项目(新增)表
3. 贺兰县2023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储备表
贺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3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