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 民委 农业农村厅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宁乡振发〔2022〕83 号)要求,着力规范和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提升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贺兰县2024年度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计划。经贺兰县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定,现将贺兰县2024 年度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公示。广大干部和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书面、面谈等形式举报或反映项目中存在的不实、不准等问题。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21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51-8071308
附件:贺兰县2024年度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计划表
贺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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