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农业环境治理,降低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根据《2019年第一批农业财政项目》附件7.3《2019年农业资源环境监测与保护项目实施总体方案》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资质的项目实施单位,现将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县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农资经营企业;
2.具备覆盖全县各乡镇场(含宁夏原种场、暖泉农场)经营服务网点;
3.具备稳定的员工队伍、相应的防护设备和必要的存储场地、消防设施;
4.自愿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宣传任务,组织开展培训。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项目实施方案;
3.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农药经营许可证,提交复印件;
4.员工花名册及其资质证明文件、聘任证书、社保缴费记录。
三、项目实施单位遴选程序
1.通过贺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xhl.gov.cn)向社会发布遴选公告;
2.本县注册的农资经营企业自愿申报,按照通知要求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递交申报书,并报送项目实施方案,将所需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植保植检站;
3.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接到项目实施单位申报书5日内,组织相关部门专家组成评审小组,现场评审,择优认定,评审结果在贺兰县人民政府(http://www.nxhl.gov.cn)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从2019年5月6日9点至2019年5月10日18点(5个工作日),在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植保植检站(贺兰县朔方南街65号,节假日除外)申报,逾期申报无效。
申报方式:持单位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方现场报名。
五、认定结果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5月15日
地点: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李冬瑞
联系电话:0951-8068107
贺兰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19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