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环境卫生治理,降低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根据自治区《2019年第一批农业财政项目》文件附件7.3《2019年农业资源环境监测与保护项目实施总体方案》精神,下达贺兰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项目,为公开、公平、公正落实好项目,经中心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面向贺兰县公开遴选符合资质的项目实施主体,现将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县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农资经营企业。
2.具备覆盖全县各乡(镇)场(含宁夏原种场、暖泉农场)经营服务网点。
3.具备稳定的员工队伍,相应的防护设备和必要的存储场地及消防设施。
4.自愿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培训宣传任务,组织开展好各项培训工作。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项目实施方案。
3.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农药经营许可证,提交复印件。
4.员工花名册及其资质证明文件、聘任证书、社保缴费记录。
三、遴选程序
1.通过贺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xhl.gov.cn/)向社会发布遴选公告。
2.本县注册的农资经营企业自愿申报,按照通知要求向县农技中心递交申报书(并报送项目实施方案),将所需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县农技中心植保植检站。
3.县农技中心接到项目实施单位申报书5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组成评审小组,现场评审,择优认定。评审结果在贺兰县人民政府(http://www.nxhl.gov.cn/)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从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3日止(5个工作日),在县农技中心植保植检站(贺兰县朔方南街65号,节假日除外)申报,逾期申报无效。
五、认定结果反馈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9年7月5日
地点:县农技中心二楼会议室
申报联系人:马 腾 联系电话:0951-8068107
贺兰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19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