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要求,结合全国两会精神、“四强”作风建设主题活动,为加强休闲垂钓场所使用违禁药物的监管,3月23日,贺兰县农业农村局为全县23家休闲垂钓场发放了30块严禁使用地西泮(安定)及其它禁用渔药宣传牌,同时发放贺兰县垂钓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告知书50余份。
为切实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实现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区、市、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有关精神要求,结合全县休闲垂钓渔业的实际情况,对全县范围内开展休闲渔业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是所有休闲垂钓场按时做好垂钓台账记录,包括垂钓品种的来源、时间、品种、规格、数量;每天接待垂钓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是所有垂钓场必须做到进场休闲的钓客不使用自带钓饵,推荐使用垂钓场提供的安全钓饵进行休闲垂钓,并保证钓到的品种不得进入市场流通。
如果各休闲垂钓场不听从宣传劝告,在区、市、县渔政执法检查中凡发现台账不健全不完善、垂钓人员自带钓饵及例行药残抽检过程中抽检出的水产品中含有禁用药物地西泮(安定)等现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厉处罚。
通过宣传,各休闲垂钓场点对禁用渔药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保证在经营过程中不使用违禁药物,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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