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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监管为贺兰县水产品 安全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4-11-07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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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今年以来,贺兰县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风险排查,采取多项措施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贺兰县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一是强化属地监管责任。通过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质量监管责任书,明确企业和养殖户的责任主体地位,共与养殖企业和规模养殖户签订40责任书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渔政执法人员不定期深入全县各大养殖场点,对渔业投入品的使用、生产记录等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苗种、饲料、鱼药等渔业投入品的来源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真实合法,并严禁使用禁限用药物,指导养殖户科学防病、合理用药。共检查水产品养殖单位60余户,填写渔业投入品监督检查登记表50余份。

三是加大养殖环节抽检力度完成本县风险、监督监测30个样本,“双节”监督抽检10个;银川市监督抽检14个;自治区监督抽检30个样本;农业农村部监督抽检13个;全年共完成97个样本监测,主要监测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氟喹诺酮类、地西泮等,检测合格率均为100%。

四是加大达标合格证开具力度。加强水产品质量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工作的宣传,今年我县有11家水产品质量承诺达标合格企业,共有9家达标合格证场点自检了鲤鱼、草鱼、南美白对虾、斑点叉尾鮰、白鲢、花鲢、河蟹、鲈鱼、鲫鱼、泥鳅、虹鳟11个品种,963.427吨,出合格证10925张,检测孔雀石绿、氯霉素、地西泮等指标,检测全部合格。

五是开展宣传培训与指导。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3次,举办水产品质量培训班3次,培训70余人。充分利用微信群、实地咨询、悬挂横幅、张贴宣传图片、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积极向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主体宣传,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1、2号》宣传资料420份,渔业生产记录册110余本。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技术手段,在防控风险隐患、打击违法行为、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下一步,我县将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提升及产品质量检测项目,开展产品质量检测,分析盐碱地水产品营养价值,提高地区基层水产品检测工作条件,确保质量安全源头把控,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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