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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着眼基层所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5-07-29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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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提升基层干部依法治村能力,7月22日,贺兰县农业农村局在县委党校举办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班,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及各乡镇场分管领导,县公安局各派出所所长、户籍民警,各乡镇场分管领导、农经工作负责人,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及各村报账员,共160人参加培训县委副书记马小平主持开班仪式。

本次培训班紧扣当前农村集体“三资”和二轮土地延包重点任务,以法治化、规范化为主线设置三大核心课程,邀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相关业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土地管理与二轮土地延包试点政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务进行深度解读。

开班仪式上,马小平同志对参加培训的各级干部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深刻理解、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各项条款,确保法律落地见效。要把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与推动当前农村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在实际工作中务必做到责任落实要明确到位、法律条款适用要精准到位。二要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专项整治行动。要把培训学习与落实《涉乡村全面振兴领域审判执行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起来,全面排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持续聚焦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集体经济合同、集体债务、工程项目、违规出借资金等5类突出问题,分级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三要准确把握农村承包地管理及二轮延包试点相关政策。要把培训学习与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激活农村资源要素结合起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农村承包地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培训班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经站集体经济服务科买世瑜科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行了全文解读,结合典型案例,深入解析立法要义与实操要点,明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享有权利等关键条款,让参训学员对法条的理解更加透彻明晰,强化参训学员的依法治理意识和能力,为维护农民利益提供了法治保障;自治区农经站土地科张宁科长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二轮延包试点有关政策进行了讲解,结合全区、全县土地流转现状,对出嫁女土地权益、开荒地权属争议、家族代耕纠纷等问题逐一解答,对二轮延包“大稳定、小调整”重要意义进行了深入阐述,对二轮延包工作中需重点关注、重点解决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解读;自治区农经站农村财务管理科刘青科长结合“三资”专项整治,重点讲解了《宁夏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指南》,从财务管理问题、经济合同问题、集体债务问题、工程项目问题、出借资金问题、村级劳务用工问题、收益分配问题、采购管理问题、资金问题、财务人员问题共10个方面,详细列举了“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及解决方法,帮助参训人员自查自纠,为解决资产流失、收益分配不公等难题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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