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0】34号)文件精神,扶持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县级以上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经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农经站初审,宁夏山河原野生态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宁夏宏吉现代专业合作社、宁夏厚宁现代农业专业合作社、宁夏云翎生态鸽养殖专业合作社、宁夏银祥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贺兰县乐民金黄花种植专业合作社、贺兰县益民农瓜菜产销专业合作社、贺兰县常信乡九旺粮食产销专业合作社、贺兰县东升稻谷产销专业合作社9家合作社,贺兰县常信乡万福家庭农场、贺兰县常信乡欣宇顺达家庭农场、贺兰县国丰家庭农场、贺兰县立岗镇永兴村英平家庭农场4家家庭农场符合项目实施主体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8月5日-8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反馈。
联系方式:0951-8061441。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