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畜牧兽医领域项目方案的通知》(宁农(牧)发〔2025〕7号)及《2025年贺兰县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要求,我局联合财政局及相关乡镇对2025年粮改饲项目进行验收,采取实地测量、查阅档案资料、实地复核等方式进行核查验收,全县33个实施主体符合补助条件,核定青贮制作量21.63万吨,根据2025年贺兰县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拟补助33个实施主体,拟补助吨数21.63万吨,补助标准28.52元/吨,补助资金617万元,现将项目验收结果及补助资金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10月2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反馈。联系方式:0951-8061576。
附件:2025年贺兰县粮改饲项目验收公示表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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