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
为进一步落实《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的工作要求,做好我县2020年统计年报工作,增强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时上报2020年农机化统计年报
各乡镇(场)要继续执行《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农机发〔2016〕3号),统计范围、统计方法无变化,统计指标和指标解释经过2018年底的修订后略有变动。要抓紧开展统计年报的填写上报工作,明确进度,落实责任。要加强审核,注重与2019年数据进行对比,对于变动较大的数据需附文字说明。要统一计量单位,数据汇总上报时要尽量采用报表制度中的计量单位。
请各乡镇(场)于2020年12月8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邮箱(hlnjz@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站。
二、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搞好农机化统计工作,对掌握农机化发展现状、推动科学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乡镇(场)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全年统计数据收集上报工作。
(二)落实责任,充实力量。各乡镇(场)要指定负责人和统计员,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三)加强培训,深入调研。要认真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等规章,使统计人员认识到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统计的法律意识,准确掌握农机统计指标含义,明确报送要求。
附件:1.统计调查制度
2.主要指标解释说明
3.农机服务组织人员及投入产出情况
4.农业机械拥有量表
5.农机作业情况表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