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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银川市承诺达标合格证示范点项目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4-1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

为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规范合格证出具、使用、管理以及农产品的追溯,开展农产品基地准出、市场准入结合监管示范工作,根据《银川市 2023年承诺达标合格证示范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组织遴选 2023年承诺达标合格证示范点,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实施产地准出品类为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

二、申报要求

1.有完备的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施用对象、名称、来源、使用方法和购买日期、使用终止日期、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采摘(出栏)上市日期等生产记录;

2.有与出具合格证匹配的电脑、打印机、网络和包装外层“追溯码”的喷(打)码仪(还未采购检测设备的,基本条件符合,也可申报,可于年内购买检测设备,年底由银川市补贴);

3.有经培训会操作使用设备或考核符合要求的出证人;

4.有监督禁用和限用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的监管员;

5.有完善的禁用和限用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

6.有无害化处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设施和场地或者解决途径;

7.有必要时能够启用的食用农产品残留物的检测设施和人员。

基地准出企业应对其生产的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出具的《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真实性负责。获得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认证的农产品生产者,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市场供给率高、商品化程度高的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以及占市场消费量大、风险隐患高的主要农产品的生产企业可作为本项目基地准出示范企业优先选拔对象。

三、项目实施时间

(一)申报阶段(4月20日前)。企业进行自愿申报。

(二)县级初选(4月25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本单位专家3-5名,对上报的企业进行检查、打分评审,从中确定向市局推荐的示范单位。

(三)市级审核(5月)。经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小组审定后企业名单和《项目申请书》一并报市局审核;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人对项目中期绩效跟踪督导、抽查。

(四)验收和评审(6-8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小组对确定推荐的示范单元企业进行打分验收和评审。

四、相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生产主体填报银川市2023年承诺达标合格证示范点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于4月20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贺兰县农业农村局209室(政务中心C座二楼)。联系人:宋丽娜,联系电话:0951-8062048。

附件:1.银川市2023年承诺达标合格证示范点项目评审表

     2.银川市2023年承诺达标合格证示范点项目申报表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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