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现将《关于开展2025年自治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自治区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培育工作的通知》(宁农(经)发〔2025〕1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评选标准的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对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贺兰县农业农村局313室。
联系人:冒建飞 联系电话:0951-8089073
附件:关于开展2025年自治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自治区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培育工作的通知(2)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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