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饲草经营主体:
为组织实施好全县2025年优质高产苜蓿基地建设项目,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中央优质高产苜蓿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贺兰县项目实施方案,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
一、实施内容1.推广主导品种。推广使用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苜蓿优良品种。主要品种是中苜3号、中苜4号、MF4020、巨能7、大银河、超能4号、WL168HQ、甘农3号、甘农4号、甘农6号等。2.实行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苜蓿种子丸化包衣、根瘤菌接种、地膜精量穴播、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等高产集成技术。重点推广应用刈割收获、压扁、田间快速脱水、茎叶同步干燥、收割机械组装配套、田间快速打包、高密度草捆加工、裹包青贮等关键设备和技术。完善苜蓿生产技术规程,组织开展标准化生产培训。3.改善生产条件。改造中低产田,改良土地、修建排碱渠和灌溉设施,完善田间基础设施和灌溉条件;配置苜蓿收获、压扁、打捆等先进机械设备,修建仓储设施,扩容储草棚、堆储场、青贮窖、农机库等。4.提升质量水平。配套检验检测设备,对苜蓿粗蛋白含量、酸性洗涤纤维、中性洗涤纤维等关键指标进行检测,保证苜蓿草产品质量。
二、申报要求及条件(一)申报要求。由符合项目建设条件的饲草专业生产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企业(场)、家庭农(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自愿向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申报,按要求编制实施方案,确定建设内容,提供有效土地使用权证明资料;租赁土地的,须提供土地租赁证明,要求有灌溉条件的土地租赁年限在5年以上,无灌溉条件的土地租赁年限在7年以上,并提供土地租赁费用支付凭证等材料。(二)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态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合作社需有规范的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建立了成员账户,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健全;企业具有A级以上资信(未申请过银行抵押的企业除外);(2)单个项目土地原则上要求集中连片在300亩以上,种植时间为2024年至2025年7月20日期间,同一地块承诺期内不得重复申报;(3)申报单位具有适宜苜蓿标准化种植的土地,种植土地四至界限清楚,拐点标明GPS坐标点;(4)申报单位配备必要的种植、收获和加工设备或与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机械服务合同;(5)申报单位必须出具种植地块面积不减少、保持高产优质且一定期限内不得拆翻的承诺函,其中有灌溉条件的土地承诺年限不低于5年,无灌溉条件的土地承诺年限不低于7年;(6)优先考虑具备水源、配套电力等种植灌溉基本条件的单位;优先支持有灌溉条件、种植面积大、种养一体化或与养殖场(户)有稳定供求关系的企业。
三、相关要求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根据实际种植情况,上报项目申报表、项目申报单位情况表、实施方案、真实性承诺函及佐证资料等相关申报材料,同时提供近期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的结果(附“基础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图)。申报单位要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资料一式两份于2025年7月25日之前将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畜牧站。地址:贺兰县政务中心C座三楼312室,电话:0951-8061576,逾期申报者无效。
附件:1.2025年优质高产苜蓿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单位情况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