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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畜牧产业项目申报的通知

索引号 11640122MB16175209/2025-00049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3-21
发布机构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涉农资金补贴
关 键 词

各乡镇场、各畜牧业相关经营主体:

为稳定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畜牧业经济稳定持续增长,根据《贺兰县2025年农业特色产业扶持政策(试行)》要求,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乳制品加工企业、县域内肉牛肉羊养殖场(户)、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种禽场

二、实施内容及条件

1.牛奶产销合作:对县内乳制品加工企业与本县奶牛场签订2年以上购销合同,每新签订1家养殖场,且日收购生鲜乳5吨以上10吨以下、10吨以上。凭生鲜乳购销合同、发票及付款,以“先签后补”的方式,分别给予加工企业补贴10万元、20万元。乳制品加工企业若出现违约情况,一年内(不含违约当年)不得申请同类补贴政策。

2.牛羊养殖场建设:一是新建肉牛肉羊养殖场。在乡镇建设规划允许范围内,按照现代养殖标准要求,对建设设计存栏200头的肉牛标准化养殖场、设计存栏1000只的肉羊标准化养殖场,取得土地、环保等手续,建设棚圈、堆粪场等养殖设施,购置饲草料加工、机械化饲喂等设备,凭工程结算审核报告、财务支出凭证、圈舍建设前中后期照片等资料,分别给予肉牛养殖场一次性奖补30万元、肉羊养殖场一次性奖补15万元。二是改扩建肉牛肉羊养殖场。建设标准化圈舍500㎡以上,且相关配套设施(颈夹、硬化采食通道等)齐全,经验收合格后肉牛场按照每平方米100元、肉羊场按照每平方米80元标准进行补贴,凭工程结算审核报告、财务支出凭证、圈舍建设前中后期照片等资料,肉牛养殖场最高补贴10万元、肉羊养殖场最高补贴8万元。

3.引进优质种猪:支持本县自治区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引进优质种猪,一次性引进能繁母猪500头,种公猪10头,凭引种证明、引进种猪系谱档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付款凭证、影像资料等材料可享受一次性补贴,能繁母猪每头补贴600元,种公猪每头补贴3000元,最高补贴33万元。

4.支持引进优质种禽:支持本县种禽场引进优质种禽,

一次性引进父母代种禽10万只以上,凭引种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付款凭证、影像资料等材料可享受一次性补贴,一次性补贴20万元。

三、补贴方式

按照“先建后补”原则一次性申报,以申报时间和补贴资金为序为限,与其他同类补贴政策不可同时申请,采取先到先补、直至资金补完为止。

四、相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填写《贺兰县2025年畜牧产业项目申报表》(附件1),申报表需经所在乡镇或所在工业园区初审盖章,同时提供近期查询企业信用信息,于2025年4月21日下午6时之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至县农业农村局畜牧站,地址:贺兰县政务中心C座三楼312室,邮箱:hlxxmcyz@126.com,电话:0951-8061576。

附件:贺兰县2025年畜牧产业项目申报表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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