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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索引号 11640122MB16175209/2022-00292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11-21
发布机构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关 键 词 污染防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扎实贺兰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2022年贺兰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 2022 年我局开展贺兰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深化大气面源污染防治

1.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焚烧管控。一是建立健全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制度;县农业农村局将秸秆禁烧作为日常重要工作来抓,成立巡查队并安排专人对各乡镇场、村社田间地头、河道沟渠进行全面巡查,同时利用“高空卫士”实时监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扑灭,消除黑斑。全局所有站、室、中心全面动员,全员参与,人人都是防火员,对下乡时发现的火点、黑斑立即通知乡镇负责人进行清除。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组织力量动员农户对辖区内的河滩地、沟渠路坡及林带杂草进行彻底清除,消除火灾隐患。2022年,我县各乡镇共出动巡查271人5590余人次,发现秸秆禁烧行为71起,共发放政策宣传彩页13060份,消火灭斑70处,处罚11人,共计罚款6000元。二是加大宣传指导力度。全县在抓秸秆焚烧的同时,从实际出发,把发展秸秆综合利用作为突破口和着力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活动,帮助农民算好秸秆禁烧的成本账、增收账和生态账。县农业部门通过召开现场会、演示会,广泛宣传推广秸秆还田、秸秆青贮等利用技术,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政策和利用典型,既教育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又调动各市场主体利用秸秆的积极性,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2.控制农业氨源排放。一是结合近年全县农户施肥调查、土壤调查及土壤化验结果,印发《贺兰县测土配方施肥建议手册》,结合科技下乡、冬季党员轮训、农业技术培训班、春播现场会等方式,引导农民开展机械深施肥料、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技术,在供港蔬菜基地、永久性蔬菜基地等开展喷灌、滴灌等水肥一体化技术。深入实施《2022年有机肥(堆肥)替代化肥项目》在全县6个乡镇(场)开展20家堆肥主体示范推广,完成畜禽粪便堆制有机肥2.22万方,示范面积1.50万亩,经全县20家项目实施主体施肥调查,示范区化肥施用量较对照平均减少9.86%,辐射带动全县有机肥替代化肥,减少化肥施用。经测算,贺兰县小麦配方施肥氮肥利用率65.15%,磷肥利用率3.4%,钾肥利用率22.73%,化肥平均利用率44.48%。二是加强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管理。严格执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经现场审核共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128家,限制使用农药一律不予许可。三是利用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资金,建立健全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体系,项目计划建设智能化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点4个,进一步提升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的时效性和准确率,为农作物病虫害大面积防治提供依据。四是开展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示范:其中小麦示范面积1万亩,玉米示范面积3.7万亩,水稻示范面积1万亩。通过示范带动大面积病虫害防治工作开展,推广新型高效低毒农药,减量增效,通过各项措施提高农药利用率达到41%。

(二)全面推进水环境治理

1.加强渔业尾水治理。为贯彻落实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全国池塘养殖尾水治理专项建设规划(2020-2025年)》意见,加快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补足渔业渔区领域发展短板,推进渔业渔区高质量发展。贺兰县按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要求,突出“以水定产”、“节水农业”发展理念,积极规划项目实施范围和主体,突出园区尾水高效循环利用管理思路,实现以点带面、以面治区。2021年,我县已成功建设贺兰县寇家湖园区池塘改造及尾水治理示范区,改造及治理面积9000亩以上;建设渔业尾水综合治理示范基地5家,分别为宁夏蓝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宁夏悦海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金龙湾生态农庄有限公司、宁夏春华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贺兰县晶诚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合计实施面积约为3000亩。截至目前,尾水治理示范区已全面建设完成,并已采购完成运维公司用于管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净化区及内部沟渠灌排。5家尾水治理基地已全面完工并完成县级验收,经过项目建设,尾水治理基地均可实现渔业尾水进入净化系统进行循环后再使用,实现尾水不外排。2022年,我县积极对接区市,将银川市2022年池塘改造及尾水治理项目落地我县,已有8家尾水治理基地,共计5680亩鱼池,申报银川市尾水治理项目,并已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均可实现尾水不外排。

2.推进畜禽粪污治理。促进源头减量,推广高效低蛋白日粮配方技术,降低畜禽养殖碳、氨排放量。一是使用生物除臭菌剂去除氨氮,降低异味。推广使用生物除臭剂,通过微生物在繁殖过程中以氨、氮等恶臭气体及其它物质为主要营养成分,将恶臭分子分解为水和稳定的碳化合物,从而达到去除氨氮、降低异味的效果。开展畜禽粪污全量收集和利用工作,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以上。全县35家规模养殖场全部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明确粪污利用方式和去向,22家规模养殖场实施畜禽粪污还田6.34万亩,8家养殖场开展畜禽粪污再加工工作(商品有机肥),其他养殖场通过签订粪污购销合同订单运作等方式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8%。推广使用生物除臭剂,解决养殖场畜禽粪污臭味的问题。

3.科学开展增养殖放流。积极开展放流幼体保护宣传工作,通过举办仪式、发放宣传手册、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提升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影响,增强渔民渔业资源保护意识,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保护放流鱼苗。要加大渔政执法力度,取缔一切不利放流幼体的网具,严禁提前围捕,防止损害幼体现象发生,确保放流苗种在水域中的成活率。

(三)持续加强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1.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2022年工作要点》《贺兰县创建“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实施方案》等,严格按照“五级书记抓整治”要求,成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主抓,人大、政协分管领导督办,业务部门、乡镇落实的工作机制,齐抓共管推动工作落实。

2.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统筹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持续开展河道清洁行动,坚决整治垃圾入河、污染水体等违法行为,对污水处理全过程实时监控、分析、预警,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建成污水处理站及泵站11座,其中污水提升泵站3座、污水处理站8座,各污水处理站运转正常,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累计清理河道沟渠2300.25公里,清运生活污水21318吨,生活垃圾5496吨。

3.推进农业面源废弃物全量资源化利用。将农业生产废弃物纳入农村垃圾分类处理体系,着力解决农业生产废弃物露天焚烧、挖坑填埋、随意弃置和残留土壤等问题,促进农业生产废弃物变废为宝、变害为利、变弃为用。建立畜禽粪污肥料化和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区5个,建设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示范区,实施农作物尾菜、秸秆“五料化”加工项目。强化秸秆禁烧查处力度,健全完善农用残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机制,农药废弃包装物、农残膜回收率和处置率分别达到90%和100%

二、存在问题

1.贺兰县化肥使用总量减少难度较大。化肥施用总量与种植结构变化关系密切,近年,受粮食价格及市场经济影响,贺兰县化肥施用量较少的小麦、水稻种植面积大幅减少,而化肥用量较大的玉米作物和经济作物(包括蔬菜、苜蓿、酿酒葡萄等)种植面积大幅增加,这就造成贺兰县化肥使用总量减少难度较大,只能从某种农作物的每亩施用量减少。

2.渔业尾水排放监管涉及范围大、主体多。尾水治理意味着与原来的养殖方式相比增加了生产成本,部分大宗鱼类养殖农户利润空间小,尾水治理能力明显不足,转型困难。未明确渔业污水排放标准及尾水排放处罚依据。国家仅发布了《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对渔业养殖尾水指标具有指导性,但不能作为约束性处罚依据。

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存在困难。当前我县畜禽养殖量大、点多、面广,粪污的异味控制和处理具有一定的难度。

畜禽粪污处理系统运行成本高、部分养殖场粪便及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情况欠佳,可能存在粪污污染风险。

4.农村垃圾、污水、改厕成效有待提升。目前农村地区建筑垃圾偷倒、垃圾清理不及时等情况还时有发生,存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排放不达标的情况。全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工作开展不全面,个别乡镇、个别村整村推进完成率较低。已完成的农村改厕存在“厨厕同屋”、新建厕所使用率不高的情况。

5.是农村污水治理运行管理机制仍需突破。农村生活污水收费机制尚未建立,收费标准未出台,农户和政府承担费用不明确,保障制度不健全。个别村设立的“环境评比栏”“积分评比栏”评比情况更新不及时,奖惩效应不佳,农户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意识有所欠缺,房前屋后乱堆乱放问题仍然存在。

三、下一步计划

1.积极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理完善有关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档案资料,装订汇编,保存档案。积极对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技推广总站,争取有关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和资金,谋划2023年贺兰县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化肥减量宣传引导,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加强增施有机肥、施用生物肥料、缓控释肥料等科学技术和新型肥宣传推广,多种途径推进全县化肥减量工作。

2.全面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健全农业面源污染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进一步巩固此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成果,持之以恒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做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宣传教育不放松、执法检查不放松,确保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有序进行。二是继续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检查力度,针对重点时节,组织人员深入乡村、田间、涉农企业等重点区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检查。三是探索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模式,鼓励“第三方治理”,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进一步健全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场机制,形成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

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围绕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统筹配套,村庄布局和产业发展一体规划,生活污水处理和厕所革命同步实施,生活垃圾治理和村容村貌改善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有效管护和乡村治理长效机制同步完善,持续推动农村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2023年开展厕所革命提升工程,实现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2%,逐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达到40%以上,生活垃圾治理率达到9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5%,村庄规划范围内沟渠河湖景观化整治率达到80%以上。实现农村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村庄容貌秩序整齐有序、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水域环境明显改观、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得到加强、常态化长效机制。

4.加强农残膜回收工作力度。保护村集体耕地,防治农残膜污染耕地;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环保、农业农村、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切实履行行业部门的职能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公布违法行为和问题整改典型案例,达到曝光、教育、震慑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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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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