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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无废城市” 建设工作总结

索引号 11640122MB16175209/2023-0000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1-05
发布机构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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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 ) 、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十 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22111)和委、政府工作部署,推动“无废城市”建设,结合实际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我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1%和41.5%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覆盖率达46%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9%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用残膜回收率达87%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设施生产园区、规模化生产基地回收率达到100%,安全处置率达到100%;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率达100%。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协同监测,开展引黄灌区典型农田面源污染监测与防治,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技术支撑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优先开展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不断降低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1.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运维机制管理。持续巩固“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域处理”的模式成效,建立农村物业“服务外包”、基础设施“监管运维”等长效机制,与康洁公司第三方外包公司合作,配备保洁员427人,提升改造垃圾分类分拣中心9座,配置压缩车、勾臂车等66辆,侧装垃圾桶、分类垃圾桶、垃圾箱等14819套,在全县65个行政村常态化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农村垃圾清运率达到100%。

(二)大力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形成绿色可持续发展方式

2.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一是大力推行种养结合发展模式。2022年全县规模养殖场自建牧草及其他作物种植基地6.34万亩,养殖场与有机肥厂签订合同将畜禽粪便加工成商品有机肥,推动畜禽粪污就地就近全量肥料化利用。目前35家规模养殖场按照农业农村部相关要求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明确粪污利用方式和去向。印制并发放《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50余份。二是加大技术培训巩固治理成效2022年组织召开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培训会2次,培训50余人次,切实增强畜禽养殖场的主体责任意识和绿色发展意识,营造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县乡两级共督查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50余家次,出动车辆10车次,人员20余人次,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圈舍粪便堆积较多等问题,责令养殖场及时整改。共发放除臭菌剂500公斤。

3.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焚烧管控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制度。县农业农村局将秸秆禁烧作为日常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局分管领导及各站包抓机制,每天安排专人对各乡镇场、村社田间地头、河道沟渠进行全面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扑灭,消除黑斑。我县各乡镇共出动巡查2715590余人次,发现秸秆禁烧行为71起,共发放政策宣传彩页13060份,消火灭斑71处,处罚11人,共计罚款6000元。二是加大宣传指导力度,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活动,帮助农民算好秸秆禁烧的成本账、增收账和生态账。2022年全县实施机深翻还田2.5万亩,其中立岗镇、常信乡各1万亩,金贵镇0.5万亩,补助资金100万元(县财政补助资金)。

4.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及残膜回收工作。定印发2022年贺兰县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方案》。建立县乡村队四级网格员管理工作机制,2022年全县地膜使用面积5.85万亩,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7%以上。委托符合资质的银川方大工贸公司、宁夏浩源煜顺工贸有限公司2家农残膜回收利用企业开展贺兰县农残膜回收资源化利用,加大督查考核,压实属地责任。制定考核细则,建立销售、回收,由实施主体负责建设农业废弃包装物回收网络体系。全县共设置回收点35个,回收农药包装18.35吨,回收率91%;定点销毁处置18.35吨,处置率100%。

5.推进化肥减量及有机肥应用与推广。结合科技下乡、冬季党员轮训、农业技术培训班、春播现场会等方式,发放《贺兰县测土配方施肥建议手册》3000份给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2022年全县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面积30.6万亩,其中,小麦7万亩,玉米13.6万亩,大豆3万亩,水稻7万亩,全县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深入实施《2022年有机肥(堆肥)替代化肥项目》在全县6个乡镇(场)开展20家堆肥主体示范推广,完成畜禽粪便堆制有机肥2.22万方,示范面积1.50万亩,示范区化肥施用量较对照平均减少9.86%。

6.实施农药减量绿色防控技术示范与应用。一是建立健全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体系,2022年在全县规划建设智能化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点4个,进一步提升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的时效性和准确率,为农作物病虫害大面积防治提供依据。二是开展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示范。全县小麦示范面积1万亩,玉米示范面积3.7万亩,水稻示范面积0.5万亩。推广新型高效低毒农药,减量增效示范项目,使农药利用率达到41%。农物病虫害中短期预报准确率达到90%,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0%,推广地面无人机、航空植保机作业,提高喷雾对靶性和农药利用率,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推动全县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三)落实固体废弃物全过程无害化处理,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7.严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积极组织督促乡镇兽医站和防疫合作社人员分小组对辖区内沟、河、渠、垃圾场所、闲置空地、养殖区周围病死畜禽进行排查,探索新机制,动员乡镇护林员、巡河人员等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参与到巡查中,同时监督养殖场做好病死畜处理。按照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今年共计无害化处理生猪1329头,牛1116头,羊838只,犬9只,其他动物及动物内脏950余公斤。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持续稳定达到100%,有效杜绝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减少病死畜禽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保障了我县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三、存在问题

(一)农残膜监管力度不足。一是全县土地承包种植大户经营模式及一部分家庭集约化程度低,生产经营规模零散加大了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的监管难度。二是种植经营主体对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部分种植户还存在观望等待或者被动参与状态,没有主动承担起“谁污染、谁治理”的主体责任。

(二)农残膜补助资金严重不足。农用残膜回收利用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随着农用残膜补贴的宣传推广,大部分农民积极性有所提高,但补贴资金仍有较大的缺口。

(三)农村垃圾、污水、成效有待提升。目前农村地区建筑垃圾偷倒、垃圾清理不及时等情况还时有发生,存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排放不达标的情况。农村生活污水收费机制尚未建立,收费标准未出台,农户和政府承担费用不明确,保障制度不健全。个别村设立的“环境评比栏”“积分评比栏”评比情况更新不及时,奖惩效应不佳,农户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性不高。

(四)粪污处理系统运行成本高、设施设备损耗严重。畜禽粪污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需要长期投入资金进行持续性维护,尤其进入冬季后,由于气温较低,部分养殖场粪便及污水处理运行情况欠佳。目前部分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已出现不同程度损坏,且需大量资金进行修理。

(五)秸秆禁烧处理机制不健全。农村沟渠杂草较多,烧荒现象屡禁不绝,秸秆杂草处理机制不完善,乡镇场及村社用于清除费用成本巨大,极大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升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2023年逐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达到40%以上,生活垃圾治理率达到95%,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5%。实现农村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村庄容貌秩序整齐有序、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水域环境明显改观、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得到加强、常态化长效机制。

(二)提高农村秸秆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探索农作物秸秆还田模式,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率。深入推进农作物秸秆“五化”利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建立可持续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全面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农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一是加强农残膜回收工作力度,鼓励农业企业、种植大户使用0.01-0.012毫米以上的地膜,防止农残膜污染耕地加大环保执法力度,联合环保、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切实履行行业部门的职能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建立长效机制,压实属地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将环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大力推广农机农艺融合,构建以机械化捡拾为支撑的农残膜回收体系、服务体系和产业体系,为农残膜回收利用提供支撑。

(四)积极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用药。推广普及安全高效的杀虫剂、除草剂和杂草防除技术,逐步减少和杜绝高毒、长残效农药的使用。指导农民严格按照农药登记的使用范围、防治对象、用药量、用药次数。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引导工作,督促经营主体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改进耕作方式推广科学轮作技术,减少化肥使用量。

继续加强规模养殖场有力监管。督促规模养殖场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制度,指导、监督养殖场做好免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日常性工作,同时加强规模养殖档案的管理工作,准确记录生产、防疫信息,基本实现动物疫病防控全程监管。

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宣传培训,特别是对来自发病高风险地区猪群、牛只加大调运监管,高度关注生猪异常死亡等情况。在养殖环节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动物发生病死时,严格执行“四不一处理”处置原则,做到不销售、不转移、不屠宰、不食用,和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各乡镇兽医站、动物防疫合作社大对各自辖区内沟边、渠边及田间地头等公共区域的日常巡查频次,对巡查发现的动物尸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于能追查到源头的病死动物要严厉处罚。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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