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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专报

索引号 11640122MB16175209/2025-0024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10-24
发布机构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关 键 词 “三资”监管

2024年以来,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贺兰县农业农村局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工作举措,压实整改责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主要工作

(一)坚持统筹部署,夯实工作基础。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纪委监委、农业农村、各乡镇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政府专题会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严格落实乡镇场主体主责,制定了整治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任务推进表,严查问题隐患,强化整治措施,有力确保了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中纪委派驻农业农村部纪检组先后两次检查指导,均对我县专项整治工作给予肯定。

(二)坚持部门联动,精准推进整治。联合县纪委监委、审计局等部门,对65个行政村开展4轮集中排查,发现合同管理不规范、应收未收款项等问题210个,下达整改通知书18份,已完成整改207个,整改率98.6%,共收回村集体欠款1195.79万元。印发了《贺兰县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方案》,全面精准摸清“三资”家底,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县核实村集体资产总额10.1亿元、集体资金1.38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70.08万亩。在全区率先试点推行村集体固定资产标签化管理,实现资产动态可溯。

(三)坚持多措并举,全面加强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多举措、多途径加强村级“三资”监管。加强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全县65个村全部实行第三方专业财务机构代理记账,完成65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账务结转工作,率先实现与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数据对接。加强审计履责监督。发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实施方案,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65个村级组织2020年6月至2025年6月期间的“三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第一批审计发现问题973个,已完成整改636个;第二批审计发现问题642个,正在移交。针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向县纪委监委移交72个。加强债权债务化解清收。县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村级债权清收工作专班,建立统计清单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全力提高资金清收效率。2025年1-9月,6个乡镇场共清收债权127项,收回资金667.22万元。加强资产资源流转监管。全面推进村集体资产资源进入农村产权流转服务平台公开交易,健全完善8项关键环节,认真履行“四议两公开”民主程序,严防村集体“三资”损失。2025年以来,共审核44个农村产权流转项目,累计成交金额1144.52万元。

(四)坚持治本攻坚,推动长效常治。出台《贺兰县农业农村局拖欠农村集体“三资”债务黑名单制度》,实施行业禁入惩戒措施,追缴欠款1493.55万元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贺兰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贺兰县村集体经济组织票据管理的通知》,推广村级公户二维码收款,严禁坐收坐支。编印《贺兰县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议记录本》,规范“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程序,提升民主管理水平编制了《贺兰县农村集体项目委托服务合同》《贺兰县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等6类标准化合同模本,统一格式、明确条款,防范法律风险。完善了《贺兰县农经工作检查表》,从规范农经工作日常检查监管入手,细化检查内容,全面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能力和水平。建立了“三资”管理培训制度,每年组织乡镇场、村级干部举办一次“三资”管理专题培训班,不断增强基层依法依规管理“三资”的意识和能力。

二、存在问题

部分乡镇场不能严格履行村级财务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对挪用专项资金、工程项目未公开招投标等违规行为监管不力,村级历史遗留问题整改推进缓慢。村级报账员队伍不稳定,老龄化现象严重,财务专业知识缺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一些村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浮于表面、简单应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压紧压实乡镇场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乡镇场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推行村级财务季度汇报制度,定期检查村级银行账户使用、收支票据、合同履行、债权债务等情况,确保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持续推进问题整改销号清零。要紧盯财务管理、经济合同、村级债务、工程项目、违规出借资金五个方面突出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推进”,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逐项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按时清零。

(三)深化“互联网+监管”机制建设。要坚持常态化推进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制度,加强对村干部履职行为监督约束,动态监测集体经济运行情况,保障集体“三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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