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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贺兰县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640122MB16175209/2023-00278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4-28
发布机构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关 键 词 双随机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及贺兰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改革创新,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机制建设为基础,不断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牵引,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力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执法公平、公正、公开。以提升监管效能为根本,大力推动部门联合、重点领域和信用风险分级的随机模式抽查,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临时转办交办事项外,必须全部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进行检查,切实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运用到日常监管工作之中,不断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努力实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制定工作任务,统一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的使用。各站所(中心)要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发〔2019〕5号)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本项工作,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为依托,及时制定站所(中心)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统一使用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包括抽查计划制定、系统抽查任务建立、抽查工作开展、抽查结果录入公示等。

牵头站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站所:农技推广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站、水产站、社会事业中心、农机站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二)坚持完善“两库一单”、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计划。一是根据辖区实际,制定抽查事项清单,依据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事项名称、抽查内容、方式等,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要平衡规划好抽查时间,避免比例过高、频次过密而造成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严格按照本部门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制定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及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各项抽查检查任务应在11月15日之前完成。二是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等方式,在平台中建立与部门职责及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产品、项目、行为等,检查对象名录库根据监管对象变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完善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含所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执法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做到分类科学,统一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

牵头站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站所:农技推广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站、水产站、社会事业中心、农机站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15日前

(三)严格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实施抽查检查。一是在抽查检查实施前,要依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抽查检查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流程和要求,有序推进双随机抽查和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确保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深入推进联合抽查。各站所(中心)要进一步理顺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确保内部联合抽查“能联尽联、应联必联”,要严格落实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结合辖区监管实际,不断健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按照统一谋划、主管站所牵头、相关站所积极参与的原则,不盲目追求参与部门多、事项“全覆盖”,认真组织制定联合抽查计划,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部门间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为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常态化提供制度保障。三是随机确定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采用随机摇号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在抽取过程中,综合考虑所辖区域地理环境、人员配备、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客观因素,因地制宜选择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对执法检查人员有限,不能满足随机抽查基本条件的,可以采取直接委派方式。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领域、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确定抽查计划、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检查对象被抽查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牵头站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站所:农技推广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站、水产站、社会事业中心、农机站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四)加强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必须在抽查检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100%记于企业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等渠道进行公示,推进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提升随机抽查效能和震慑力,不断完善双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确保监管闭环。

牵头站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站所:农技推广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站、水产站、社会事业中心、农机站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五)认真做好风险防控机制。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涉及特殊重点领域,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对通过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及时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在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区域、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牵头站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站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技推广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站、水产站、社会事业中心、农机站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站所(中心)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站所(中心)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好牵头作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相关站所之间要加强联合抽查理念和协同配合意识,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培训。切实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宣传力度,不断扩大企业、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积极向媒体推送好的经验做法,扩大“双随机”监管工作影响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随机抽查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确保抽查结果认定统一规范。

(四)按时完成任务。各站所长每月要对该项工作研究部署一次,并查看本站所工作进度,严格按照要求积极上报工作总结及任务落实情况。局机关要每季度形成一次专项督查通报,督促未完成任务站所积极进行整改,每季度末要求各站所中心报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小结,第四季度末报送全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和分析报告,同时按要求将档案整理完善以备检查。

(五)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瑞敏  

联系电话:0951-806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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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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