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41号)文件要求。为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公开申报,乡镇评选,县农技中心审核,现对2024年贺兰县有机肥(堆肥)替代化肥项目实施主体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及时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反映,若所反映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实施主体评选,贺兰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将取消被反映实施主体的项目实施资格
联系电话:0951-8061272。
附件:2024年贺兰县有机肥(堆肥)替代化肥项目实施主体公示表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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