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和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科)发〔2023〕6号)和《2023年贺兰县地膜科学使用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公开申报,乡镇评选,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现对2023年贺兰县地膜科学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项目实施主体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如所反映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实施主体评选,贺兰县农业农村局将取消被反映实施主体的项目实施资格。
联系电话:0951-8061272。
附件:2023年贺兰县地膜科学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项目实施主体公示表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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