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财政支农(提前批)种植业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5〕15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小麦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
县农业农村局按照项目方案及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积极组织种植大户、新型经营主体申报,经由乡镇(场)遴选推荐、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技术专家实地对各申报主体基地进行核查、现场答辩、专家评审后,拟确定小麦千亩方实施主体如下,现进行公示。
一、实施主体拟确定名单
2026年贺兰县小麦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千亩方拟实施主体 | ||||
序号 | 乡镇(场) | 田块所在村 | 申报主体 | 备注 |
1 | 金贵镇 | 雄英村 | 贺兰县金贵镇雄英村经济合作社 | |
2 | 金贵村 | 贺兰县金贵镇金贵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3 | 关渠村 | 宁夏优华治铭农业专业合作社 | ||
4 | 江南村 | 贺兰县丰耘家庭农场 | 核心千亩方 | |
5 | 通昌村 | 贺兰县金贵镇通昌村经济合作社 | ||
6 | 立岗镇 | 银星村 | 贺兰县聚富粮食产销专业合作社 | 核心千亩方 |
7 | 兰星村 | 宁夏兰星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 ||
8 | 银星村 | 贺兰县东源种植专业合作社 | ||
9 | 常信乡 | 谭渠村 | 宁夏辉煌农机作业服务有限公司 | |
10 | 洪广镇 | 北庙村、高荣村等 | 贺兰县奕霏种植专业合作社 | |
11 | 洪西村、洪广村等 | 贺兰县洪广镇进元养殖合作社 | ||
12 | 暖泉农场 | 暖泉农场有限公司 | ||
二、项目资金与实施管理要求
1.项目补助资金待正式方案制定后确定。
2.资金最终拨付须满足以下条件:
(1)能够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各项关键技术及实收测产等工作,项目区亩产较当地平均水平高5%以上。
(2)按时提交项目相关票据、资料及总结材料。
(3)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局及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与验收工作。
3.如实施主体未满足上述资金拨付条件,将视情况取消主体资格。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3日-1月29日
联系方式:0951-8061272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