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渔业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示范活动,请符合要求的企业将于8月7日前将《国家级示范区创建示范申请表》、创建示范工作方案以及其他证明材料上报水产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
2. 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宁夏管理细则(试行)
3. 国家级示范区创建示范申请表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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