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第二批冷凉蔬菜产业项目的通知》(宁农(种)发〔2023〕12号)文件精神,结合贺兰县2023年贺兰县“四好”设施农业园区创建项目实施方案,通过贺兰政府网、“贺兰微农业”发布项目申报通知,经乡镇推荐、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农技中心组织有关专家通过实地查看申报主体基地情况、软硬件设施、申报资料及已开展相关工作等进行综合评价赋分,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最终确定:贺兰县习岗镇新平村股份经济 合作社为2023年贺兰县“四好”设施农业园区创建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2日到2024年1月19日。
监督方式:0951-8947712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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