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各企业: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机)发〔2020〕8号)及《贺兰县2024年农机报废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有序推进我县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按照回收企业自愿申请、专家评审、现场验收、公开公示的程序遴选确定回收企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报废农机回收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须是本县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或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
2.回收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按照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
3.拆解作业场地(包括拆解和存储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同时应具备必要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农业机械称重设备、起重运输设备、剪断设备、切割设备、专业容器等,在排空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液体、气体物品时,应使用专用设备处理且工作环境安全可靠;
4.拆解操作人员应能达到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作(含危险物质收集、存储、运输)等相应要求。
二、申请资料清单
1.贺兰县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申请备案表;
2.申请企业《营业执照》;
3.申请企业章程;
4.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5.拆解经营场地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明或者土地租赁合同或者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及房屋租赁证明材料;
6.申请企业购置或者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取的用于报废农机(机动车)拆解和污染防治的设施、设备清单,以及发票或者融资租赁合同等所有权证明文件;
7.申请企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8.申请企业拆解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和危废产物无磕碰过处置方案等。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各符合资质的企业携带相关资质材料踊跃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到2023年3月15日
报名地点:贺兰县农机安全监理站212室
联系电话:0951-8064303
附件:贺兰县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申请备案表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贺 兰 县
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申请表
单位名称:
法 人:
地 址:
申报时间:
贺兰县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申请表
单位名称 | 注册资金 | |||||||||||||
详细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经营范围 | ||||||||||||||
办 公 场 所 | ||||||||||||||
所有形式 (自有/租赁) | 场地面积(㎡) | 厂房面积(㎡) | 拆解场地面积(㎡) | |||||||||||
专业技术人员(含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总人数(共 名)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技术职称/等级 | 工作岗位 | |||||||||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设备 | ||||||||||||||
设备名称 | 数 量 | 单 位 | 自有/租赁 | |||||||||||
填表要求:
1.填报内容要真实有效;
2.本表非签字、签署意见部分均要求打印;
3.申请表和加盖公章的相关复印件,一式三份报县农机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