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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31/2020-00058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8-18
发布机构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重点建设项目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项目申报 通知

各饲草专业生产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企业(场)、家庭农(牧)场: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0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总体方案》要求,结合贺兰县项目实施方案,为组织实施好全县2020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

一、项目建设目标

在灌溉条件下苜蓿干草亩产达到800公斤以上,苜蓿草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2级以上,其中,粗蛋白质(CP)含量高于18%,酸性洗涤纤维(ADF)低于35%,中性洗涤纤维(NDF)低于45%,相对饲用价值(RFV)高于125。

项目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

(一)实施内容。一是推广主导品种。推广使用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苜蓿优良品种。主要品种是皇冠、4020MF、巨能7、阿迪娜、三得利、DS310FY、WL343HQ、甘农3号、甘农4号、中苜3号、中苜1号、WL168HQ等。二是实行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苜蓿种子包衣根瘤菌接种、抗旱精量播种、测土配方施肥、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等高产集成技术。推广应用机械刈割压扁收获、茎叶同步干燥、田间快速脱水、田间快速打包青贮、高密度草捆加工等关键设备和技术。三是改善生产条件。深松平整土地完善田间基础设施和灌溉条件,改良土壤;修建仓储设施,配置和扩容储草棚、青贮窖、农机库等。四是加强越冬管理。做好越冬前适时刈割、留茬、追肥及灌水等措施五是提升质量水平。配备检测设备,对苜蓿粗蛋白含量、酸性洗涤纤维、中性洗涤纤维等关键指标进行检测,保证苜蓿草产品质量。

(二)补助标准。在有灌溉条件下相对集中连片种植300亩为一个补助单元。在满足一个补助单元的基础上,按照实际种植面积的整百数给予补助,每亩补助600元2019年申报但未通过验收的项目2020年仍可申报,种植年限按2019年方案执行,验收通过后由2019年剩余资金兑付。

三、项目申报要求及条件  

(一)申报要求符合项目建设条件的饲草专业生产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企业(场)、家庭农(牧)场等经营主体自愿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项目,并按照项目要求编制实施方案,根据自身实际,按照项目补助内容确定建设内容,同时提供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租赁土地的建设单位,需提供土地租赁证明、土地流转费支付凭证等。土地租赁年限有灌溉条件的5年以上申报单位苜蓿种植面积需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或公司出具报告。

(二)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态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合作社需有规范的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建立成员账户务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健全;企业具有A级以上资信(未申请过银行抵款的企业除外)。申报单位具有适宜苜蓿标准化种植的土地,集中连片,水浇地面积300亩以上,四至界限清楚, 拐点标明GPS坐标点种植时间为2019-20207月20日期间。优先考虑具备水源、配套电力等种植灌溉基本条件的单位。优先支持有灌溉条件种植面积大,种养一体化或与养殖场(户)有稳定供求关系的企业。申报单位必须出具种植地块保持高产优质且不得拆翻的承诺有灌溉条件的土地承诺年限不低于5年。

四、相关要求

1.各申报主体根据项目申报条件和实际种植情况,上报项目申报表、项目申报单位情况表、实施方案、真实性承诺函、佐证资料等相关申报材料,申报单位要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报材料以一式三份报送至贺兰县农业农村局畜牧站,同时上报电子版,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联系电话:0951-8061576。

附件:1.2020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单位情况表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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