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下发<2022年宁夏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市)发〔2022〕6号)精神,2022年下达贺兰县项目资金517.7万元,建设任务为6家实施主体建设规模5600吨、设施数8个。2022年通过乡镇推荐、核实、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公示等程序已确定5家实施主体,分别是贺兰县习岗镇黎明村正丰家庭农场、贺兰县众禾蔬菜专业合作社、贺兰县立岗心园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贺兰县丹丰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贺兰县红日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其中贺兰县立岗心园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由于正在开展2022年贺兰县蔬菜产业现代集配中心建设项目,此项目包含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已自愿放弃2022年贺兰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故2022年贺兰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还差2家实施主体。近期,立岗镇、洪广镇推荐2家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经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2022年贺兰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新确定的2家实施主体分别是宁夏红苹果园农机专业合作社、宁夏贺兰怀军稻蟹养殖专业合作社。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贺兰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4月8日至4月14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951-8062656。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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