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渔业新型经营主体:
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渔业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渔(局)发〔2025〕1号)文件要求,结合贺兰县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生产实际,制定《贺兰县2025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支持名特优新品种引进繁育、绿色健康养殖模式推广、绿色健康养殖模式推广等方面。
申报实施区域需满足:3年内无水产品质量安全及渔业安全生产事故;企业/个人无征信问题;生产基地持有合法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证》(有效期不少于3年)、有效期不少于3年的土地承包合同。现将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将本方案附件1项目需提交资料清单要求的项目实施方案、申报表等材料备齐后,于4月30日前,交至贺兰县农业农村局水产站(贺兰县政务服务中心C座315室)。
联系方式:0951-8060177
附件:贺兰县2025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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