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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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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贺兰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贺兰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围绕“三农”工作,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主动及时公开法规措施、资金安排、产业发展、畜牧养殖等涉及公众利益调整或需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有效发挥了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贺兰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4条,其中: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81条,在“贺兰微农业”微信公众号发布动态信息163条。主要包括“双随机、一公开”、重点项目建设信息、惠农信息、农业综合管理、部门动态、议案提案办理、政策解读、涉农补贴等方面的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件,其中两件均按要求时限按时办结,剩余1件结转下年正在办理中。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对照2025年更新发布的公开目录,动态优化政府信息分类归档与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信息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要求,细化分级审核流程,严格落实“先审后发、一事一审”及“三审三校”管理要求,同步加强关联信息汇聚过程中的风险排查,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不实信息上网发布,切实保障公开内容的合法性、权威性与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通过贺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分类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信息,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行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贺兰县农业农村局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从落实制度规定、规范办理流程、狠抓信息内容质量入手,以始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为落脚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效,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规范、有质量。截至目前,贺兰县农业农村局未发生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内容深度与广度需加强;信息发布时效性不足;政策分析的准确性和深度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设立专人专岗进行信息整合与发布,健全管理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实效性与针对性,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力度,积极反馈社会关注热点;三是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与专题研讨,通过交流互鉴深化对政策的理解,全面提升解读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一是认真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及时公开活动方案、活动过程、意见建议等相关信息,确保活动全流程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突出重点领域涉农补贴资金信息公开。公开公示《关于2025年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公示》《关于贺兰县2025年葡萄酒产业贷款贴息项目补助的公示》《关于贺兰县2025年葡萄酒产业贷款贴息项目补助的公示》等涉农补贴类信息34条。三是积极主动公开本级2025年财政预决算,持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建设。四是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政策公开讲”等方式,加强涉及农业农村领域舆情的评估、引导、处置,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5年,贺兰县农业农村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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