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为核心,深入实施“生态靓县”,有效防治大气污染,落实巡查工作责任,创造县域良好的生态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常态化监督监管机制,确保不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起大气污染事故,随意焚烧秸秆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使全县秸秆禁烧专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网格化管理。结合“新冠”防控工作安排和分片督导的工作分工,在局内成立六个秸秆禁烧巡查督导组,将秸秆禁烧工作遍布全县道路沿线、街头巷尾、田间地头,形成各小组无缝衔接的态势,压实责任,明确分工,做好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具体如下:
第一督查组 组 长:吴志军
副组长:马 千
成 员:农机站全体工作人员
(负责习岗镇秸秆禁烧巡查工作)
联系方式:马千 0951-8061435
第二巡查组 组 长:朱佳利
副组长:郝彦平
成 员:农技推广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负责立岗镇及京星农牧场秸秆禁烧巡查工作)
联系方式:郝彦平 0951-8947709
第三巡查组 组 长:张树军
副组长:张 宇
成 员:社会事业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负责金贵镇秸秆禁烧巡查工作)
联系方式:张宇 0951-8061086
第四巡查组 组 长:徐建忠
副组长:祁燕蓉
成 员:畜牧站全体工作人员
(负责洪广镇秸秆禁烧巡查工作)
联系方式:祁燕蓉 0951-8061576
第五巡查组 组 长:武 竞
副组长:邱文杰
成 员:水产站全体工作人员
(负责常信乡秸秆禁烧巡查工作)
联系方式:邱文杰 0951-8060177
第六巡查组 组 长:白文贤
副组长:张晓龙
成 员:执法队全体工作人员
(负责南梁台子农牧场秸秆禁烧巡查工作)
联系方式:张晓龙 0951-8062048
(二)建立24小时巡查制度。在秸秆重点禁烧阶段,每天出动2-3名工作人员,对各片区禁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巡查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巡查,节假日不间断;各巡查组要建立禁烧巡查记录台账,发现有焚烧行为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责令立即进行扑灭,第一时间向乡镇分管领导和村级负责人电话通报并做好记录,确保巡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引导。各巡查组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的引导作用,在宣传业务工作的同时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以及有关秸秆焚烧的措施和政策,努力提高公众对秸秆禁烧的认识水平和参与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禁烧秸秆、美化家园”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巡查小组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日常巡查,确保所负责区域内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不发生焚烧秸秆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
(二)细化措施,及时处置。各巡查小组对所负责区域内的重点目标和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指导和督促相关乡镇、村的禁烧工作。在检查中,一旦发现焚烧点,要拍照取证,记录下火点位置和范围,及时同相关乡镇场沟通,督促做好灭火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交由县环保局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对上级通报的火点信息,要按照规范迅速处置。
(三)认真督查,加强指导。巡查组要及时掌握所负责区域秸秆禁烧工作动态,加强工作指导,对禁烧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尽力帮助协调解决,严格督促各乡镇场认真落实禁烧工作责任。
(四)及时上报,强化考核。各巡查组要如实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反馈,由农技中心汇总统计后及时报送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对巡查工作不到位导致责任片区发生秸秆焚烧事件的领导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