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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社局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风险排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2-04-27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防范化解社保基金领域重大风险,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法纪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扎实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风险排查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制定《贺兰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保基金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明确职责、工作要求,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在落实上级内控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业务风险防控规程,细化明晰操作流程;加强内控组织建设,经办机构设立了风险管控(稽核)岗位,全面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坚持常态化运作,随机抽取业务进行核查。抽调各科室工作人员,对照自治区人社厅相关排查要求,从养老金发放、工伤待遇核定、基金财务管理、待遇资格认证、信息系统管理、经办稽查、基金监督等十个方面45项自查内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风险排查工作。

三是对标对表,落实整改责任。经办机构对标对表,围绕风险隐患问题清单,找准问题症结,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坚持立查立改,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反馈问题,对照项目清单再排查、再梳理、再剖析,工作小组对各股室自查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社保基金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的初心使命。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抓好基金监管,将社保基金风险排查列入常态化工作,切实压紧压实责任,确保风险排查不漏环节、不落重点、不走过场,全面构建基金“防火墙”,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每一分“养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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