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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2年第二批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14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展改革委 教育厅 财政厅 宁夏军区动员局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宁人社发〔2021〕85号)(宁人社发〔2022〕80号)规定,县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局对申请2022年第二批稳岗返还资金的企业进行集中审核。经审核,安创蓓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302家企业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政策,返还人数为3739人,返还资金总额为956288.02元。

现将审核认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18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个人对所公示的申报单位如有异议,可以电话、书面或来访的形式向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联系人:金晨      监督举报电话:8061310

附件:2022年第二批稳岗返还资金认定表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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