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旭强、王鑫等17人:
经查,你们在我局存在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我局向你们邮寄发出的《退回失业保险待遇催告书》无法送达且无法联系到你们,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退回失业保险待遇催告书》。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追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4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通知你们在收到本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退还至我局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退款账户: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贺兰支行
银行账号:27000141100000264
备注:姓名+身份证号
如逾期不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们对本公告书不服,可于本公告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或口头陈述申辩。(后附多领取失业待遇人员明细表)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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