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规定和《关于开展全市第五轮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银人社发[2016]570号)精神,我县第四轮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聘期已满,为做好全县第五轮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聘用的单位和人员范围
单位范围:全县直属事业单位及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不含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人员范围: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二、岗位聘用的主要任务
(一)开展竞聘上岗工作,建立并完善内部竞聘上岗制度
事业单位要在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县人社局《关于印发<贺兰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内部竞聘上岗暂行办法>的通知》(贺人社发[2014]232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行业特点、人员结构特点等制定竞聘上岗方案和量化细化考核办法,以2015年至2016年岗位聘期内人员的职业道德、能力贡献、业绩成果和年度考核情况作为主要内容,按照岗位等级自上而下开展竞聘工作。此次竞聘的重点是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人员,原则上要按照“推倒重来”的方式全部重新竞聘,凡是能够形成竞争的岗位必须通过公开竞聘方式产生聘用人选,竞聘落选的人员可逐级向下一等级岗位竞聘,不能行成竞争的岗位,对符合本单位岗位聘用条件的人员可直接聘用。要积极引导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竞聘上岗,要努力在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营造比业绩、比贡献、比能力的竞争氛围。
(二)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结果的运用
根据县人社局《关于印发<贺兰县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贺人社发[2014]233号)精神,各部门、单位依据本部门、单位的实际,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管理办法》,严格按程序进行聘期内的考核,正确运用聘期考核结果,把上一轮的聘期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轮聘用的依据。对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的人员,应优先竞聘原岗位;对能力水平与所聘岗位任职条件不匹配,不能胜任岗位职责,未能完成聘期任务,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应按聘用制度有关规定处理。低聘或转聘岗位后,应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重新确定岗位和绩效工资。
(三)重新确定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
各事业单位要在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内,根据本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条件和竞聘结果,重新确定每个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聘用结果要体现高等级岗位向能力和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向一线岗位人员倾斜和向急难险重岗位人员倾斜的导向,不得采取论资排辈的简单做法。事业单位聘用结果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社部门备案,岗位等级变化的,应依据工资政策调整工资待遇。工勤技能岗位暂时继续按照工勤技能人员实际已取得的、有效的工勤技能资格和实际岗位进行聘用。
三、第五轮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期限
全县事业单位第五轮岗位聘用期限为两年,自
四、工作步骤
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准确掌握本单位各类岗位和人员基本情况;
(二)制定本单位竞聘上岗方案或者量化细化考核办法;
(三)公布岗位数额和岗位聘用条件;
(四)竞聘人员提出书面申请或填报竞聘表格;
(五)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六)组织公开竞聘(或量化考核);
(七)公示聘用结果;
(八)报主管部门审核确认聘用结果;
(九)报人社部门备案核准聘用结果,由用人单位与被聘工作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十)到人社部门办理工资调整手续;
(十一)填写发放《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证书》。
五、人社部门备案核准须提交的报送材料
第五轮岗位聘用结果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备案时,须提交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签发的第五轮岗位聘用文件和有关聘用人员名册的电子版和打印版(一式三份)。
1、第五轮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表(附件1);
2、第五轮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聘用人员名册(附件2);
3、第五轮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名册(附件3);
4、第五轮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及普通工岗位聘用人员名册(附件4);
5、第五轮事业单位 “双肩挑”人员聘用名册(附件5);
6、第五轮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变动人员情况表(附件6);
7、2017年年内到达退休年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名册(附件7)。
六、有关问题
(一)关于调整岗位设置方案
事业单位如出现《银川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银人发[2008]26号)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有关情形之一的,即事业单位出现分立或合并、编制发生增减变化、业务发生较大变化的,可提出变更岗位设置申请,并按规定提出岗位设置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经银川市人社局核准后可进行岗位聘用工作。
(二)关于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设置和聘用,严格按照《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人社发[2012]284号)和《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首次评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银人社发[2012]285号)规定执行。
(三)关于晋升专业技术高等级岗位的年限
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的等级年限,必须严格执行《银川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银人发[2008]26号)第五条“岗位基本条件”第三款“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第三项“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聘用年限条件”,即:在岗位职数空缺的前提下,如晋升高一级岗位,除符合其他聘用条件外,须具备下列不同等级岗位的年限。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A.竞聘三级岗位,须在四级岗位上聘用满4年以上;
B.竞聘五级岗位,须在六级岗位上聘用满4年以上;
C.竞聘六级岗位,须在七级岗位上聘用满3年以上;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A. 竞聘八级岗位,须在九级岗位上聘用满3年以上;
B. 竞聘九级岗位,须在十级岗位上聘用满2年以上;
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竞聘十一级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上聘用满2年以上。
(四)关于限制晋升岗位等级的情况
根据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监察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人社发[2012]357号)规定,凡出现相关降低岗位等级条件的情形的,应降低岗位等级聘用。在近三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第五轮岗位聘用的岗位等级不应高于上一轮聘用等级,也可以降低岗位等级聘用:
1、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或被行政问责两次以上的;
2、违反师德、医德或其他职业道德的;
3、年度考核有一次以上基本合格的;
4、连续半年以上未履行本单位所聘用岗位职责的;
5、专业技术人员完全脱离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
(五)关于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
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应在合格等次以上,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晋升;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凡有一次基本合格的,不得晋升岗位等级;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凡有两次基本合格或一次不合格等次的,可降低一个岗位等级。
(六)关于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职数限制
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系列,凡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除出现不应晋升岗位等级情况外,根据“评聘一直”的政策规定,均可超职数聘用到相应界别的最低岗位等级。其他执行“评聘分离”的系列,要严格按照核定职数开展聘用,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岗位聘用人数不得超出核定岗位职数,专业技术七级和十级岗位聘用人数不得超出核定岗位职数或第四轮岗位聘用人数,专业技术十一级和十二岗位可以根据实际聘用。各事业单位凡是超出岗位职数聘用的,要采取措施将各等级聘用人数逐步减少并控制到核定的岗位职数以内。
(七)关于2015年内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轮岗位聘期内原则上不进行岗位变动调整,对于
(八)关于“岗位聘用证书”
第五轮岗位聘用结果经人社部门核准后,各单位应向职工填写发放“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证书”,并由单位或个人妥善保管。
七、要求
(一 )加强政策宣传。
建立竞争激励机制是我县事业单位当前和今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事业单位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有关岗位设置管理政策,要正确理解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目的和意义,要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核心就是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只有通过竞争才能建立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岗位管理的动态管理机制,从而激发各类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事业单位要把岗位聘用制度作为加强单位人事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方法,聘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签均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树立正确导向。
各级主管部门、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竞聘上岗和岗位聘用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高等级岗位向一线倾斜的原则;坚持向工作难度高、任务重、责任大岗位倾斜的原则,发挥岗位聘用管理对调动职工积极性的促进作用。
(三)确保按时完成。
全县事业单位第四轮岗位聘用要在2017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凡聘用岗位等级发生变化的,从人社部门核准备案之日的下一个月起执行调整岗位级别工资,各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本着严格执行政策和对职工切身利益负责的态度,积极准备,精心组织,尽早开展,尽早报备,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
1、第四轮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表(附件1);
2、第四轮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聘用人员名册(附件2);
3、第四轮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名册(附件3);
4、第四轮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及普通工岗位聘用人员名册(附件4);
5、第四轮事业单位 “双肩挑”人员聘用名册(附件5);
6、第四轮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变动人员情况表(附件6);
7、2017年年内到达退休年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名册(附件7)。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